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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山乳业公告:上海法院发出冻结6家子公司股权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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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山乳业今日在港交所公告称,上海法院已经根据歌斐资产管理的申请冻结辉山乳业及实控人相关资产。

公告称,于2017年4月7日,本公司收到一封来自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的来函,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以一份额度为200,000,000美元( 约156,000,000港元 )的双批次贷款的贷款协议下代表贷方的代理人身份致函,贷款协议的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15年10月26日的公告内。信函中指控本公司未有遵守贷款协议中的若干承诺,并因此声称贷款协议中的违约事件已发生。本公告日期内,美元批次的尚未偿清本金金额为180,000,000美元 ( 约1,404,000,000港元),而港元批次则为156,000,000港元。

于上周至本公告日下午五时正期间,本集团注意到法院文件,据此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下文称为「歌斐」)已向上海法院申请冻结本公司、辉山乳业( 中国 )有限公司、辽宁辉山乳业集团( 沈阳 )有限公司、杨凯先生及其妻子的资产 ,金额达指称对其结欠的负债( 即人民币546,067,382.89元 )。

该等于上海的诉讼程序是由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3月31日之公告所述的同一债权人就其相同主张而发起的。原则上,上海法院已经裁定冻结上述受制于该申请的各方的现金资产或其他等值资产,金额共计人民币546,067,382.8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裁定须伴随指定扣押令方会生效,而本集团已注意到限制其出售股权的指定扣押令载列如下:

注册资本受影响公司的名称 受限于冻结令的注册资本金额( 人民币╱美元()港元等值)

辽宁辉山乳业集团有限公司 240,000,000美元( 约1,872,000,000港元)

辉山乳业( 沈阳)销售有限公司 人民币1,620,000,000元( 约1,822,824,000港元)

辉山实业发展( 辽宁)有限公司 人民币100,000,000元( 约112,520,000港元)

辉山新能源科技( 辽宁)有限公司 人民币100,000,000元( 约112,520,000港元)

辉山( 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人民币300,000,000元( 约337,560,000港元)

辉山( 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人民币170,000,000元( 约191,284,000港元)

本公司并不知悉本集团的任何其他资产已因上海法院命令而遭冻结。

本公司正就上述事宜征询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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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第一财经援引香港媒体报道称,歌斐资产已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要求冻结包括中国辉山乳业控股、该公司主席兼大股东杨凯及其控股公司冠丰,以及另一名人士张健美的资产,禁止其将资产转移或移离香港。案件排期于4月7日进行关于强制令继续有效聆讯。

歌斐资产系诺亚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诺亚财富”)旗下资产管理公司。诺亚财富相关人士向第一财经表示,歌斐资产已经成立债务处理小组,并称:“申请查封相关资产是不得已,但是作为市场化机构,要对投资者负责,首先保障投资资金安全,而且产品和资金一一对应,不存在资金池,不像银行能吸收存款来缓释风险。”

诺亚财富上述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在危机爆发之前,辉山乳业还在正常付息,并未出现明显异常。”对忽然爆发危机,该公司也感到很突然。

第一财经指出就在辉山乳业股价大跳水的第三天,一位投资者在社区论坛上称,曾于2016年年底购买诺亚固收类产品——辉山信用债,该产品将于2017年3月底到期,至今未得到歌斐资产方面的相关信息。

上述诺亚财富人士进一步称,该风险产品系固收类债权私募基金,目前申请冻结资产是资产保全的第一步,也是风控措施进入到执行层面,并且已向证监会报备。由于属私募产品,因此更多信息不能予以公开,而是会进一步披露给相关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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