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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基本法 香港民族党申公司名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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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族党计划将空壳公司正式改名为“香港民族党有限公司”,但遭香港公司注册处拒绝。注册处表示,由于推动香港独立违反《基本法》,就《公司条例》而言不合法,拒绝登记。

对此,该党4月10日表示,公司注册处曲解《公司条例》条文,越权并违法,已就此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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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族党召集人表示公司改名决定令注册处大为紧张(图源:Reuters/VCG)

香港民族党于2016年3月28日正式创党,该党表示,考虑到有可能被政府拒绝注册,已在创党前购入空壳公司,预备更改公司名称让民族党以“HKNP Limited”为名的有限公司。

该党表示,正式创党前召集人陈浩天已通知公司注册处有关改名决定,但正式成立后公司注册处高层大为紧张,2016年4月及5月期间多次去信该党查问“HKNP”四个英文字母之意,将本应毋须一个星期的公司改名登记程序一直拖延至7月仍未批准。

该党又说,为预备日后控告公司注册处,于2016年7月及8月申请将公司名称直接更改为“香港民族党有限公司 Hong Kong National Party Limited”,并将包括推动香港独立在内的民族党6大纲领写进公司组织章程。

事件再度拖延多半年,公司注册处在2017年2月22日正式去信该党,认为“香港民族党有限公司 Hong Kong National Party Limited”属于根据《公司条例》中,“处长认为属令人反感或因其他原因属违反公众利益的名称”,拒绝登记名称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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