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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夫奸2女儿她助辩 官斥“愧当人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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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的士司机“装神弄鬼”,藉消灾解劫做法事,强奸、非礼及诱骗情妇两名未成年女儿。陪审团早前裁定的士司机13项控罪罪成,昨被判囚15年。法官怒斥两名事主的母亲“愧当人母”,她出庭为被告作证,更伤尽两女的心。

斥责女儿抢男人

本案事主Y和X为姊妹,案发时分别16和13岁。两事主的母亲在审讯时为被告李国明(50岁)作辩方证人,法官李瀚良昨怒斥她在本案中不无责任,她对被告绝对信任,间接影响两事主对神怪之说的判断;她更在未弄清楚事情时斥责女儿抢其男人,实在令人惊讶。

据报导,李官又说,两事主母亲砌词为被告狡辩,取态令人费解。李官谓“俗语有云‘虎毒不吃儿’”,他认为事主母亲完全无尽母亲责任,质疑她“到底出于愚昧,抑或是情欲冲昏头脑?”,直斥她愧当人母。

报导指出,李官亦斥责被告在事主面前以父亲自居,但他没有关爱两事主,更辜负两事主的信任,两事主委屈难以言喻,被告行为极可恶。被告于两个月内重复侵犯Y,除与Y性交外,更要求Y为他手淫及口交,李官指被告极尽淫欲之能事,被告的行为亦彻底摧毁三母女的关系,故有加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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