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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男子旺角骚乱纵火暴动罪成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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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伦旺角骚乱时将烧着的纸箱放在的士旁(苹果日报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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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位32岁的男子因参与旺角骚乱及纵火罪名成立,星期一被重判4年9个月,成为目前旺角骚乱案中被判刑最重的。法官表示,事件严重破坏社会安宁,判刑要表明法庭不会容忍及姑息此类行为。法官还寄语激进年轻人,不要因一时之勇以身试法,走上不归路。

在公开大学任技术员的杨家伦,去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骚乱时,将烧着的纸箱放在一辆的士旁,4月3日被裁定暴动及纵火罪成,10日被重判入狱。法官表示,要判品格良好的青年入狱心情难过,但必须重罚以阻赫其他青年仿效。

杨家伦得知入狱后表现冷静,辩方指暂时没有上诉指示。不过,有旁听市民对判刑不满,散庭后曾与保安及司法人员对斥。

杨家伦是旺角冲突中第二桩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的案件。此前,三名20多岁的男女因暴动罪名成立,在同一案中都被判入狱3年,三人随后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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