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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诈58万 推阿嬷轮椅忏悔大哭

彰师大咨商心理师李淑敬加入彰化地检署修复式司法“促进者”,三年来处理过少年重伤害案、割五官等案,有人认为伤害已经造成,情感修复只是徒劳无功又浪费公帑,李淑敬以经验指出,“被害人若知道犯罪原因、知道对方也受影响,比判决更能让人感觉受伤的心情平复”。

修复式司法,不只是被告与被害人,甚至可能是与对方家属的情感修复。

2013年,彰化发生少年斗殴事件,被害人被六名青少年围殴成重伤,脑部受损,复健之路遥遥无期。六名青少年在判决后进行修复式司法时,因都未成年、必须有监护人同意或陪伴,其中一名加害人的母亲就曾主动表示要探望被害人,向被害人的父亲道歉,并解释家中困难与孩子状况,获对方谅解。

2016年,彰化一名20岁董姓男子当诈骗集团车手,诈骗80多岁谢姓阿嬷58万元台币(约1万8803美元),谢姓阿嬷因心理压力过大病倒,双方进行修复式司法时,阿嬷得知董未成年时与人车祸,背负重大赔偿压力铤而走险,阿嬷反过来劝董改过、走正途,谢姓阿嬷的子女也终于谅解阿嬷被骗是因为担心子女。双方和解时,董亲手推著谢阿嬷的轮椅,更在获得谅解后忏悔蹲地大哭。

“最困难的是促成对话”李淑敬说,不论加害人或被害人,案发后要再度与对方见面,都会感到害怕,加害人即使感到抱歉,也会担心对方不会接受,“但也因为如此,若能促成双方谅解,更能使加害人改过向善”。

她指出,修复式司法能促使善的循环,应该能降低再犯率;实际是否有效,还没有数字统计。至少在后续追踪问卷中,有九成以上加害人表示会“全力避免此类案件再发生”,六成以上参与者表示对修复结果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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