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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湖北通报:向湖泊要钱、要地、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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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湖北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查意见。督察指出,武汉部分应予保护的水域被作为建设用地出让,并被陆续填占用于工业和房地产开发。

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截至2017年2月,湖北对督察组交办的1925件环境问题举报已全部办结,责令整改917家,立案处罚359家,行政拘留23人,刑事拘留5人,问责522人,约谈945人。

督察指出,湖北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保护形势仍不容乐观,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与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尚有差距。

向湖泊要钱、要地、要房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

在督察谈话中,许多当地官员认为,湖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说得多、做得少,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观念没有完全转变。一些官员反映,宜昌、襄阳两个副中心城市铆着劲比发展速度,别的没赶上武汉,污染程度赶上了武汉。还有人认为,这些年一些地方向湖泊要钱、要地、要房的趋势仍未得到遏制,侵占蚕食湖泊的问题仍在发生,让人十分痛心。

2012年10月施行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湖泊水域禁止养殖珍珠,禁止围网、围栏养殖,已围栏围网的须限期拆除,但直到2015年农业部门仍在违规发放水域滩涂养殖证,给湖泊水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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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指出,填湖占湖问题依然存在,武汉官莲湖西北部10个湖边塘、朱山湖北部近200亩水面、汤逊湖约145亩湖边塘均属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规定应予保护的水域,但全部被划出保护范围,并作为建设用地出让,在2013年以后被陆续填占用于工业和房地产开发。

湖泊非法养殖污染突出,洪湖作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长期以渔业收费代替渔政执法,截至2016年11月拆围前,珍珠养殖面积达9950亩,围网养殖达15.5万亩,水质从2011年的Ⅱ类恶化到2016年的Ⅳ类。长湖、斧头湖、网湖等也存在大面积围栏围网养殖和投肥养殖情况。

因上下游被人为闸断 老府河有19公里流域成为死水

督察指出,湖北省水利(水务)部门水资源开发利用统筹不够,不顾自然资源承载能力盲目开发,一些河湖生态环境系统性、完整性破坏严重。全省共建成水库6275座,水电站1788座,汉江在流量减少的情况下,仍实施六级梯级开发,干流流速降低,水体自净能力下降,近年来年年发生水华。

府澴河流域面积仅约1.8万平方公里,建设水库达888座,河流水体“湖泊”化,其中府河孝感段沿线共有涵闸56座、拦河坝8座,大多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位于孝感的老府河,因上下游被人为闸断,长约19公里河流已成为一段死水,水质恶化严重。

江汉平原水系发达,但上下游各自为政,建设各类涵闸、水坝上万座,水资源、水污染纠纷不断。四湖总干渠上百条支渠两千余座涵闸长期关闭,污染物长期累积,汛期开闸排水时,常常导致下游洪湖水质下降。通顺河流经潜江、仙桃两市,上游潜江段因大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河水污染严重,仙桃市闸断河道以阻断上游污水,导致潜江段污水长期积存。

沿江工业园区近半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

督察指出,全省长江支流总体呈现“好水变少、差水增多”的趋势。东荆河潜江出境断面2015年总磷、氨氮年均浓度分别较2013年上升200%、250%;通顺河流经潜江境内仅15公里,水质急剧从Ⅱ类恶化到劣V类,氨氮浓度最高超过130毫克/升;沮河宜昌段受磷化工企业排污等影响,总磷污染严重。

沿江部分重化工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沿江8市(州)87个工业园区,近50%未配套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布局在长江两岸的部分重化工企业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偷排、超标排污等问题时有发生。宜昌等地区磷化工行业无序发展,加重了长江支流及干流总磷污染。同时,码头、排污口监管不力,一些非法码头和入江排污口增加了长江环境风险。

督察还指出,武汉市环境形势严峻。2015年,全市166个湖泊中,水质优于Ⅲ类的仅占4%,劣于V类的高达23%;与2013年相比,30个湖泊水质变差。生活污水直排问题突出,青山区东部地区约1.7万立方米/日生活污水通过白玉明渠直排北湖,现场监测COD浓度高达161毫克/升。

督察组随机抽查长江、汉江沿线60个雨水排口,有42个混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违法处置情况较为突出,武汉正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汉西污水处理厂多次偷排或乱倒污泥。建筑垃圾违规堆填于鱼塘、蓄洪垸、农田等低洼之地,导致城市防洪防涝能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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