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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太阳花女王”作伪证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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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太阳花女王”刘乔安(本名刘依函)2015年底遭踢爆是高档援交妹,检方认定她涉嫌伪证,去年12月29日依伪证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4月18日依伪证罪,判她有期徒刑3月,可上诉。

据4月18日报道,刘乔安先前控告时任周刊社长及撰稿记者等人涉嫌妨害名誉、妨害秘密。妨害名誉部分双方和解,妨害秘密部分,检方认定周刊是为揭发卖淫集团才偷拍,非为营利目的,去年将相关被告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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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依伪证罪,判刘乔安有期徒刑3个月(图源:新浪微博“刘乔安Johanne”)

北检在侦查此案时,曾以证人身份传唤刘乔安出庭,她签名具结,针对检方询问她当天去饭店的动机时,她证称是去卖酒,而非壹周刊报道是去援交。但检方陆续传唤时任壹周刊社长及撰稿记者,并勘验刘乔安被拍的影片,及她与记者间的LINE对话纪录,认定刘女称去卖酒的说法不实,因此另签分伪证罪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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