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给令计划行贿的四大高官结局

声明:本文转载自 「惠风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北京时间4月18日,中国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因受贿、行贿获刑20年。判决指出,他向令计划行贿761万余元。此外,还有三位高官向令计划行贿,他们的结局如何?

文章配图

2013年3月7日,全国两会上的潘逸阳(图源:VCG)

在去年7月令计划案宣判时,判决书就列出向其行贿的7人,其中官员4人、商人3人,潘逸阳正属其一。

随着潘逸阳的落判,目前共有3名官员获刑,另有1名被双开。

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7月4日,在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令计划受贿、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案宣判。其因受贿7,708万余元、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滥用职权,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判决书显示,向令计划或其妻谷丽萍行贿的共有7人:楼忠福(1,465万余元)、崔晓玉(1,438万元)、潘逸阳(761万余元)、魏新(643万余元)、李春城(89万余欧元)、白恩培(60万元)、霍克。

除了获刑20年的潘逸阳,向令计划行贿的其余三位高官如今下场如何?

这7人可以分为两类:商人,即楼忠福、崔晓玉、魏新,以及官员,即潘逸阳、李春城、白恩培、霍克。其中,李春城、白恩培、潘逸阳均已落判,霍克也已被双开。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