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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屏东市长与其妻涉贪 被判1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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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屏东市市长林亚莼在担任屏东县议员期间,与其妻蓝俊良(原名陈俊良)涉贪污治罪条例,屏东地方法院于当地时间4月19日宣判,俩人各被判16年徒刑。

据4月19日报道,林亚莼与蓝俊良利用县议员职务向县府诈领社团补助经费200多次,共计新台币959万8000元(1元新台币约合0.03美元),夫妻俩各被重判16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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