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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举报中心可举报正国级 举报人可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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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体留意到,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官网上,被举报人的职级从办事员、科员级一直到正国级。此外,被举报人的职级中还包括了如见习生等未定级的干部。

进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官网后,举报人的信息必填项只有“是否署名”,举报人可以自愿选择“是”或“否”,若选择“是”,则需要填写姓名、联系电话、所在地区及单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若选择不署名,则不需要填写个人信息。

在被举报人一栏中,必填项包括姓名、单位、案发地区、身份、主要涉嫌性质以及职级等,其中职级一项可以从军校学员等办事员,科员、正连、副连、正排级等科员级,一直到政治局常委的正国级,见习生等未定级的干部也在被举报人的职级选项之中。

除了举报人和被举报人个人信息拦外,举报人还需填写举报内容,该项是必填项。在填写举报信息前,举报中心官网会提示,“检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凡实名举报均答复查处情况。”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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