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党主席胡志伟近日提出“特赦和解论”引各界关注,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特邀会员朱家健表示,特赦论罔顾法治体制的现实。他说,泛民主派阵营若真的想“大和解”,须不设条件,接受特区政府善意。
胡志伟4月17日提出,建议特首运用权力,为修补社会撕裂而特赦占中人士,以及“暗角七警”和退休警司朱经纬。其后胡志伟收回建议,对未经深思熟虑便抛出论点深感道歉,但“特赦论”在社会上持续发酵。

有民主派人士提出特赦占中参与者(图源:Reuters/VCG)
据4月21日报道,朱家健认为胡志伟提出的“特赦论”无中生有。他表示,人们不能在犯罪及教唆他人集体犯罪后搬出“公民抗命”借口进行狡辩,跪求“特赦”,意图脱掉刑责,这是懦夫不负责任的行为。
“法律不是个别泛民政客的玩具,任意按个人喜好演绎。”朱家健表示,既然占中人士犯了刑事罪行,就要果敢承担法律责任,不得退缩,求“赦”其实是 求“卸”(推卸责任)。他认为泛民政客持双重标准,以“特赦” 换“大和解”,欲拿尽好处而不承担后果,是典型投机表现。
至于特赦的使用条件,朱家健认为,普遍来说特赦只适用于已有最终判决的囚犯,未进入法律程序、未有判决或在上诉阶段者均不适用。并且特赦要有人道理由,若“占中三子”等人是老弱伤残或身患顽疾重病,或可申请。但获特赦者通常是诚心悔改的,所以“特赦换大和解”只是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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