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前副主任龚清概受贿逾5300万元,认罪并揭发多人违纪,一审从轻判刑15年。(取材自央视微博)

中国对台系统首位落马贪官、国台办前副主任龚清概,昨天河南省安阳中院宣判,在福建任职期间,利用职务收贿人民币5352万多元(约784万美元),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万元,追缴龚清概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并上缴国库。
去年4月,龚清概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双开”处分,中纪委称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其子谋取利益,占用私企高档汽车,搞钱色交易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央视报导,河南省安阳中院昨天宣判龚清概案,审理查明,龚清概从1996年至2015年,利用担任福建省晋江市长、晋江市委书记、福建省南平市长、平潭综合实验区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征用土地、工程建设、调整规画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5352万多元。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龚清概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龚清概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检举揭发多人违纪违法线索,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龚清概于去年初中箭落马,落马原因有媒体称是遭亲家举报;福建官员则透露,龚清概在平潭期间,因涉及经济问题被官员检举,且金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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