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Tumor Biology撤稿之所以如此轰动,主要是一次性撤稿量大。由于各方均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致使虚假审稿显得并不是那么的性质恶劣。
首先,同行评议在论文投稿发表和项目申请中是必须存在的。
同行评议中由作者推荐审稿人对于诚信者是有用的工具(有助于同行指出研究的缺陷从而完善研究或推进科学的进步,并保持公平公正),对于不诚信者是可以利用的漏洞。这个漏洞如果诚信者不想方设法的利用,则漏洞自然无需担忧。对于不诚信者,则防不胜防。比如大家提出可以从Email中看出端倪,其实很多访问学者回国后会推荐自己在国外大学研究机构认识的朋友审稿,这些朋友均是使用国外机构的邮箱,操控审稿更隐蔽更高级。所以建立在良好意愿基础上的由作者推荐审稿人的漏洞,是防君子防不了小人的。
其次,既然伪造审稿人和操控审稿是编辑们防不胜防的,如果编辑不加核实的全部选用作者推荐的审稿人,则编辑为渎职。
再次,虚假审稿的确恶劣,但最恶劣的依然是论文本身(包括论文抄袭、图片篡改造假),这些是人脑比较难以分辨的,这也是到目前为止难以看到任何媒体或博文能够发现并报道这方面的内容。但也许通过科技手段予以检测是最为可行的方案,例如下面转发的文章就详细报道了这批论文的抄袭造假和图片篡改情况。
最后,近年来国家和地方相应机构的监管均是在媒体报道或丑闻发生后才介入,的确处于非常消极和被动的状态。
如果未来中国作者的文章或研究会得到国际杂志和学术同行的“另眼相看”,那会是中国学术界的耻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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