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广东鹤山:暂停向两套及以上居民家庭发放商业贷款

声明:本文转载自 「界面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4月27日,广东江门鹤山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暂停向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对于居民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居民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或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居民家庭在本市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