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油品案二审宣判,前味全董事长魏应充改判 2年,全案定谳。魏应充虽表示,自始至终都问心无愧,但对以“产品外包装将使消费者陷于错误而购买”而被判刑,魏应充深表遗憾。
味全油品案二审宣判,味全公司及研发人员无罪,前味全董事长魏应充一审原判4年,智慧财产法院今天改判2年,全案定谳。
针对味全油品案今天二审判决结果,魏应充发出声明表示,已经在第一时间透过律师得知智财法院判决结果,感谢外界的关心。
他指出,自己对于这几年的纷扰,自始至终都问心无愧。面对这些的磨难,用诚心善意来面对,未来也将继续做一个手心向下的人,持续行善、关怀台湾,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
魏应充声明重点如下:
感谢智财法院合议庭认定本案“不论是纯油或是调合油,都没有食安的问题”,合议庭也认定味全公司和代工的顶新制油公司,在购买大统长基油脂的价格均高于业界采购价格,也证实我个人在公司历次会议中均指示“应重视产品品质,不能为了控制成本而牺牲品质”的用心,因此合议庭认定我和其他同仁都不知悉,也不会预见原料油可能遭掺混的可能,因此获判无罪。
味全公司、顶新制油和其他业者一样,都是无辜被骗而误用大统长基公司搀有其他油脂与铜叶绿素的纯橄榄油、葡萄籽油,我和所有的同仁完全是不知情的被害人,完全没有外界所称以低价采购而牺牲品质等情事。
调合油部分,虽然合议庭认定“调合油产品采用的配方于法规上没有任何不法”,但仍以“产品外包装将使消费者陷于错误而购买”,因此判处我两年徒刑,但我个人从未参与味全产品外包装标示等作业、亦无同仁向我报告相关事宜,法院认定我和同仁谋议以不实的外包装及标示实施诈欺取财的行为,显与事实及证据不符,我对此事深表遗憾。
感谢法院能够查明我们不是以低价采购来牺牲品质的人,能够还给味全公司与员工清白,对于味全公司及味全同仁在这几年来遭受到的委屈,感到十分不舍,不仅是工作受影响,生活与家庭也遭受很多困难,希望能在判决后回归正常生活,免于外界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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