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晚,中国银行发布公告,宣布收购国家开发银行持有的15家村镇银行股权。对于此次股权收购,中国银行需要支付予国家开发银行的对价约为9.78亿元。
针对此次收购,中行表示,“本次收购是深入贯彻国家三农政策、提升县域金融服务的具体实践,有助于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业务规模,巩固在村镇银行领域的行业领先地位,更好地服务于中西部地区和县域实体经济。”

据悉,股权交割之后,收购的15家村镇银行将纳入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中银富登由中国银行与新加坡淡马锡所属的富登金融控股公司于2011年合作设立,随后规模化、批量化发起设立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根据中行2016年年报显示,2016年末,在全国12个省市设立82家村镇银行和77家支行,其中78%在中西部。存款余额202.19亿元,同比增长34.08%。贷款总额185.11亿元,同比增长21.43%。不良贷款率1.7%,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208.53%。
此外,发展村镇银行是中行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中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参与收购国开行村镇银行符合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的长期发展战略,未来对村镇银行领域未来的其他并购机会持积极开放态度。
在《关于收购国家开发银行村镇银行股权的自愿性公告》中显示,就收购村镇银行股权事宜,中国银行于4月27日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虽然中国银行与国开行已签署协议,但是收购成功还需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其他交易先决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后方可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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