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4月27日,中国官方消息称,山西省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郑明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这位退了二线的副局级干部,被指是三大部级老虎的直接行贿人。
2016年10月1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郑案。2004年至2010年,郑明珠为了在职务提拔、煤矿事故从轻追责、纪检部门专项整治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给予中共吕梁市委原书记聂春玉,中共山西省委原常委、纪委书记金道铭,中共吕梁市委原副书记白云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3.663万元(人民币1元约合0.145美元)。
这则“双开”消息,与很多落马官员不同,没有提到移送司法机关。因为,对他的“双开”在庭审之后。
资料显示,郑明珠于2014年8月26日被带走,同日被带走的还有吕梁市的多名富豪,包括山西大土河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贾廷亮、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袁玉珠、吕梁市山西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邸存喜。

郑明珠于2014年被查(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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