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中共秘密审判维权律师 罪名颠覆政权

声明:本文转载自 「桑梓地博客」,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中共再度出手打击维权律师。4月28日,大陆地方法院再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一名维权律师三年监禁。

天津二中院官方微博28日发布消息,因涉及国家秘密,该院于4月25日不公开审理了李和平律师一案。

文章配图

北京在过去数年打击不少维权律师(图源:VCG)

判决书内容显示,李和平利用互联网或境外媒体抹黑、攻击中共政权机关和法律制度;利用境外资金炒作热点,意图挑起民众不满情绪;勾结具有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人员,攻击中共政体,策划颠覆政权的策略、方法、步骤,实施颠覆政权的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天津法院称,鉴于李和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可对其适用缓刑。因此,认定李和平犯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

法院称,李和平不上诉。

李和平律师于2015年7月被中共安全部门带走,一同带走的还有不少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的维权律师,包括周世锋、王宇、刘建军等。

2016年8月,中共以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定罪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周世锋获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胡石根被判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翟岩民被判三年监禁,缓刑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勾洪国被判三年,缓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