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4月,高等教育方面的大事有:第一,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扩大高校自主权。第二,亚洲大学联盟成立大会暨首届峰会召开,刘延东在会上强调:携手共创亚洲高等教育的美好未来。亚洲大学联盟现有成员15外,清华大学是创始主席。第三,“一带一路”教育在行动:我国已先后与4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其中“一带一路”国家24个。第四,中国逾60高校代表聚津研讨“新工科建设”,形成“天大行动”。第五,北大汇丰商学院创办牛津校区。清华大学全球学校与学生发展评价研究中心。第六,中美高校在线教育联盟在深大成立:国人将不出国门在线获得美国三校硕士学位。本月,“那人”为被《肿瘤生物学》撤下所刊登的107篇论文的524名中国医生;“那大学”为北京培黎职业学院;“那事”为大学国际化加速转型;“那政策”为《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
“那人”:【被《肿瘤生物学》撤下所刊登的107篇论文的524名中国医生】
虽然这不是一个光彩的人群,但这些人却给中国学术界一个警示:学术评价如何科学进行?掠夺性期刊怎么治理?
“那大学”:【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本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给中国工合国际委员会、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回信,向他们致以衷心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北京培黎职业学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和著名的“八大学院”区,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原北京培黎职业大学基础上设立,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市属全日制民办普通高校,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学院设置7个系,24个高职教育专业,在校生4000余人。其前身是创建于1983年5月的北京培黎职业大学,是我国改革开放中最早创立的民办大学之一。其历史源于上世纪抗战时期路易·艾黎创办的培黎学校。培黎职业大学的创办和建设,得到了国际友人、著名社会活动家路易·艾黎的大力支持,他和马海德一起担任培黎职业大学的首任名誉校长。1984年,艾黎亲自把校名确定为培黎职业大学,之所以命名为“培黎”,一是为纪念其先师约瑟夫·培黎,二是含有为中华的黎明培养人才之意。
培黎职业学院始终坚持公益办学,从2001年开始历经十五载,连续举办了五届“春蕾班”,出资400余万元,资助来自全国各地偏远地区、山区的186名贫困女生完成大学学业,多次受到全国妇联和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的表彰、奖励。
从2014年5月开始,学院成立了政府购买项目“进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市民化示范项目”项目组,项目从市民化教育的层面去关心未成年人,项目辐射东升实验小学、农大附属小学、永泰小学、清河一小、海淀实验二小、西三旗新希望小学,开展了针对农民工子女“少年乐家庭乐、家庭乐社区乐、社区乐地区安”的“三乐一安”的“三乐课堂”特色服务项目,项目开展以来共服务5万余人次。
“那事”:【大学国际化加速转型】
与中国经济机构对全球资源的整合相比,中国教育的国际化发展明显滞后,甚至成为中国引领全球化进入下一阶段的严重制约。这成为中国大学的一个痛点,并成为各大学的努力之把手。据媒体报道,目前已有95%的中国高校在其发展战略规划中对本校的国际化发展提出明确要求,93%的中国高校制定了国际化发展战略目标,89.7%的学校根据国际化发展战略目标制定了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在已经落地的方案中,无论是“引进来”的海外高校,如上海纽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还是“走出去”的中国大学,如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老挝苏州大学等,无不展现了中国大学国际化发展的决心。但北大汇丰商学院走向英国,购置校区,自主管理,独立运行,开设学位项目,招收国际学生,无疑可以被视为一座新的里程碑。因为它是中国大学第一次在海外独立建设,自主管理的实体办学机构。
“那政策”:【《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扩大高校自主权。
其它的要闻题目摘录如下:
本月中央领导及教育部新策: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李克强考察山东大学,访晶体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李克强:深化教育改革激发更大活力,贯彻创新战略赢得发展未来。李克强会见世界技能组织主席强调“工匠精神”。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扩大就业见习补贴使用范围。李克强年年部署教育公平:25万寒门学子梦圆重点高校。刘延东在亚洲大学联盟成立大会暨首届峰会上强调:携手共创亚洲高等教育的美好未来。教育部与河南省政府举行部省联席会议。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到郑州大学、河南大学调研。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在四川主持召开部分省份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座谈会,并调研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强调:聚焦改革主题,强化育人功能。教育部科技委全会举行,副部长杜占元强调高校科技管理面临五转变。“一带一路”教育在行动:我国已先后与46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其中“一带一路”国家24个。《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高校自主招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自主招生中证书、论文造假,不宜简单以证书、专利、论文等作为报名条件。教育部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的意见》,全面推进教师管理信息化。教育部部署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教育部办公厅发布《2016年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新修订《教育部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直属高校建设项目须做使用绩效评价。2017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拟资助人选名单出炉,涵盖22个学科,300人受支助。我国出台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管理办法。944名专家入选第13批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公布2016长江学者名单。科技部发布2015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截至2015年底,正在运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共255个,试点国家实验室7个。科技部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20年研发人员人均经费每年50万。2017中央财政预算公布,教育支出预算达1520亿元,较去年增加5%。全国高校2016年总收入9364亿元。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公布2017年预算 7所高校过百亿。多地筹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瞄准国际重大前沿。中国逾60高校代表聚津研讨“新工科建设”,形成“天大行动”。《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7)》发布。2017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高峰论坛在厦门理工学院举行:同时举行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蓝皮书发布会。90所试点高校将陆续公布自主招生初审结果。出口转内销,“土著”变身“华侨生”:200分上“211”,400分上“985”。我国大量科研经费流入国外“掠夺性期刊”。中国高科集团成立全球教育发展研究院。
本月新颁法律法规: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的通知》发布,高校博士生补助每人每年上涨3000元。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扩大高校自主权。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本月教育厅新闻:
辽宁出台本科高校“转型”评价指标体系。吉林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正式成立。5人将任山东民办高校党委书记。湖北将支持5所大学建设“双一流”。江苏大手笔支持高校建双一流,力争2020年15所进百强。《“十三五”时期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专项工作计划》发布。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资历框架及学习成果认定和学分转换”学术研讨会召开。为科创中心建设提供牵引力和推动力:上海科学家发起领衔大科学计划。江西:高校可特设岗位引进“高精尖缺”专业人才。山东:高考录取将合并本科一批二批。
本月大学动态:
北大汇丰商学院创办牛津校区。北京大学 “台湾大学日”在京举行。同济大学科技处变身“一部三院”,实施分类管理、分类评聘、分类服务。汕头大学:牵手企业培养“双师型”教师。中国科学院大学首批43名本科生赴境外学习交流。清华大学召开文科工作会议,推出文科建设“双高”计划。清华大学全球学校与学生发展评价研究中心。清华打破院系和专业壁垒今年将按16大类招生。清华大学推行师生“开放交流时间”。中国科学院大学成立创新创业学院。中国科学院大学首批43名本科生赴境外学习交流。上海交通大学创新设计中心成立。浙江大学获赠《竺可桢日记》存世全部原件。浙江大学成立创新创业学院,郑强任院长。上海师范大学:15门课首试“课程思政”。江南大学与无锡市启动“十三五”合作共建世界一流学科。南科大首届毕业生3/4进世界名校读博。
本月媒体和名家言论:
《人民日报》: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海归潮形成,达265万人。《人民日报》:“双一流”别忽视人文学科。《人民日报》:“四选”奠基“双一流”。《光明日报》:推出《面向未来的“新工科”》专题。《光明日报》:亚欧高等教育资历互认取得实质进展。《光明日报》:斩断学术论文的灰色产业链。《光明日报》:“掠夺性期刊”黑名单应尽早公布。《中国教育报》:高校应注重决策咨询服务。《中国教育报》:河南挖掘专业课“德育元素”。《中国教育报》:国际学生数量对英国大学影响大。《中国青年报》:山东大学:全球招聘院长的中国高校样本。张大良:新工科建设的六个问题导向。陈十一说:伟大大学都在自己的时代新兴创新,希望南科大致力于成为最具企业家精神的大学。
本月职业与继续教育、在线教育:
人社部:2017年将培训专技人才123.6万人次。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推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向着现代化目标前进。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2017年中国成人教育协会工作研讨会在京召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就与清华大学慕华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清华大学在线教育战略合作协议》,依托“学堂在线”、“爱学堂”,建设“河南省在线教育课程(MOOC)平台”。中美高校在线教育联盟在深大成立:不出国门拿美国三校硕士学位。五部门:这9种违规组织职校学生实习情形将被严查。北京大学发布《关于停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合作办学的声明》。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5月至6月举办。
本月港澳台及国际高教要闻:
世界粮食计划署与中国发布五年战略合作计划。《泰晤士高等教育》日发布《世界大学排名日本版2017》,东京大学综合排名第一。《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2017年世界年轻大学排名(Young University Rankings 2017)排名。美国得州大学现辱华传单,校方紧急处理:系肇事者个人报复。英国正式出台《英国数字化战略》。法国发布《高等教育与科研白皮书》。芬兰将就业质量纳入高等教育机构资助标准。芬兰成立国家教育局。世界著名学术出版机构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团旗下《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期刊撤下所刊登的107篇论文。此次被撤稿论文的作者全部来自中国。
本月河南高教新闻:
《河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发布2017年起河南各高校将自主设计学历证书。河南理工大学召开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主题培训会。河南省高校教学工作会议召开。教育部批准成立中原工学院中原彼得堡航空学院。中美高校联手共建河南大学口腔医学院。
综合讲来,本月以下四个词汇作为四月高等教育关键词:简政放权;天大行动;自主招生;掠夺性期刊。
简政放权:五部委发文落实高校自主权
4月6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瞄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学科专业、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资产处置、内部治理、外部监控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这引起高校的普遍关注。高校作为独立办学的法人实体单位,应该有什么权力?实际有什么权力?新的权力下放会给高校带来实质意义上的权力吗?
高校应该有什么权力?回答这个问题是复杂而又简单的问题。“复杂”是因为这个问题回答不清,“简单”是因为这个问题已经有法律意义上的答案。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决定》对高校权力有明确规定。该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至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高校的权力。“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高等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自主制定教学计划、选编教材、组织实施教学活动。高等学校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自主确定教学、科学研究、行政职能部门等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调整津贴及工资分配。高等学校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
但在实践中,这些权力基本是束之高阁。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对外合作、内部机构设置、教师评聘、津贴与工资分配、资产处置等,高校基本没有实质权力。这些权力基本在高校的主管部门,在政府手中。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五部委”出台意见简政放权才惹人关注。
那五部委这次下次的权力有哪些呢?按文件,至少包括了《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应该属于高校的权力均给予下放,甚至有些权力还下放的较为彻底,超出了《高等教育法》中的规定。
第一,学科专业的“放管服”: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
在完善高校学科专业设置机制上,《意见》主要体现两个方面:一是改革学位授权审核机制。深入推进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二是改进高校本专科专业设置。对于前者,明确省级学位委员会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之间的权力划分。特别之处是“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高校,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可不再要求培养年限”。对于后者,“除国家控制布点的专业外,高校自主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报教育部备案;自主设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特别之处是支持高校对接产业行业需求,经学科和产业行业专家充分论证后,按照专业管理规定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新专业。
第二,编制与用人“放管服”: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关于困扰各高校的“编制”问题,《意见》提出三条“放管服”方案:一是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二是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岗位设置。三是高校自主设置内设机构。三个举措条条都在理,高校用起来会多些自主权。对于“用人”,《意见》提出两个“放管服”方案:一是优化高校进人环境,自主公开招聘人才。二是完善高校用人管理,对如何管理“编内人员”“编外人员”有了具体指导意见。
第三,职称评审“放管服”:将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
对于广大教师最为关注的职称评审,这次改革力度最大。主要举措有两个:一是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二是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方法。对于前者,高校自主制订本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操作方案。这其中特别强调了“分类评价标准”、“同行专家评价机制”、“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对于后者,强调阳光操作、创新操作,接受监督。
第四,薪酬分配“放管服”:健全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
《意见》关于薪酬分配“放管服”,提出二条方案:一是支持高校推进内部薪酬分配改革。二是加强高校绩效工资管理。对于前者,高校要理顺内部收入分配关系,保持各类人员收入的合理比例。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采取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对于后者,重点加大对高层次人才集中、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高校的倾斜力度。并特别提出“高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
第五,经费资产“放管服”:扩大高校资产处置权限
经费资产“放管服”主要解决高校经费安排自主权、统筹权、预算调整权问题,高校经费使用管制程序条件多、制约预算执行问题,高校资产处置及处置收益使用权和高校税收负担较重等四方面问题。对此,《意见》给出两大举措:一是改进高校经费使用管理。二是扩大高校资产处置权限。对于前者,《意见》要求合理安排基本支出,以扩大高校经费安排自主权。高校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在不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自主统筹使用项目资金,切实扩大高校项目经费使用统筹权、预算调整权。对于后者,《意见》适当提高资产处置的备案和报批标准。高校自主处置已达使用年限、应淘汰报废的资产,处置收益留归学校使用。税务部门要执行好各项涉及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六,内部治理“放管服”: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
对于内部治理方面的“放管服”,《意见》提出四大举措:一是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三是完善民主管理和学术治理。四是强化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这实际上是对中国大学现代治理结构进行了描述和界定,是对中国现代大学制度的描述和界定。它明确了大学利益相关者的权力与地位,功能与作用,明确了利益相关者相互之间的关系。《意见》提出高校党委对本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对本校党的建设全面负责,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提出高校要依法依章程行使自主权,强化章程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方面的基础作用。提出高校要进一步健全高校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众组织作用。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完善学术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推动学术事务去行政化。《意见》同时提出,高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等校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学校安全稳定的情况外,均应当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公众、媒体等力量在监督中的作用。
为强化监管优化服务,《意见》要求:一是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转变管理方式,通过信用机制、抽查、督导、巡视等加强监管。二是加强协调与指导,各地各部门要互相配合、整体推进,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三是营造良好改革环境,简化优化服务流程,精简和规范办事程序,推动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改进服务质量。
应该说,本次《意见》对高校自主权的“放管服”,力度还是十分巨大的。那么这些权力高校可以用吗?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应该静观其效。事实上,由于中国高校“法人”地位的模糊性,使我国高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无人敢负责”的境地。比如说,学科专业设置权,高校想用也不一定用成。一是省里有高校分类发展规划,二是各高校有升格的冲动。任何一个高校面对可以获得的博士、硕士授予权,都不会无动于衷。虽然这些授予权可能带来的是负面资产,但这些“授予权”让高校领导教师觉得脸上有光,高校一定会不予余力去追求。岗位、机构用人权,更是画饼充饥。没有哪位领导是真正按大学功能来设计机构、岗位和进人用人的,这其中的利害很难说清楚。例如,高校处级机构基本上都在40个以上,明白人很清楚,高校根本用不了这么多处级机构,机构多了,效率反而低。但谁能、谁敢把机构减少?把不想用的人辞退?职称评审权,同样也不好用。如果按实际学术标准来考察,高校特别是非“211工程大学”里的教授、副教授可能至少有30%是不达标的。那么问题来了,高校有了这个评审权,书记校长敢不用?他们首先要好好思考的是如何平衡教师之间的关系,而不是教授本身的意味。否则,他们的位子也不稳固了。薪酬分配这个权也不一定好用。首先,有钱也不一定能发,虽然有自主权,但财务审计过不去。其次,信息公开了,人员之间薪酬就不能有大的差距,否则领导的日子一定不好过。还有经费使用权,在预算的大旗下,一般高校难有作为。由是观之,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还需要一些思想、理念、制度、法规方面的配套改革。
评论与谏言:
激发广大教学科研人员教书育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需要良好的制度环境、人文环境、学术环境。这些环境的实现往往不需要过多的权力支撑,它更需要的是人文关怀。创设一个让高校教师学生、管理人员敢于说真话、办实事的人文环境,创设一个让教师追求真理、学术自由的人文环境,是“放管服”成功的关键。
天大行动:“新工科”需要新理性、新理念、新行动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是一个学科,而不只是一个研究领域。但研究高等教育学科的人都为这个学科中基本没有“中国的概念”而心生责任感。于是我们想法形成中国的高等教育学科概念,继而形成中国高等教育学科的理论自信。中国高等教育学科概念,如“独立学院”,这个概念正在消失;如“学部”,广受诟病!当下,在不知不觉中,我们国家又造了一个高等教育学科的新词:“新工科”!
新工科这个词来自于我国高校的工学办学实践,但其受对重视并形成一种概念则是由于政府的推动。缘由是2017年2月18日,教育部在复旦大学召开了高等工程教育发展战略研讨会,形成了“‘新工科’建设复旦共识”。随后,教育部于2017年2月20日发布《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启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再后,2017年4月8日,教育部在天津大学召开新工科建设研讨会,形成“新工科”建设的愿景与行动路线,即“天大行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对“新工科”概念形成起着关键作用。他说,“我们对‘新工科’人才培养的前期探索至少已有10年。什么是‘新工科’?为什么要发展“新工科”?如何发展‘新工科’?发展什么样的‘新工科’和怎样培养‘新工科’人才?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已经有的初步答案,正是基于这些探索。” 而他的“初步答案”即是他两次会议的讲话,答案即他于2017年04月18日发表在《光明日报》上的文章《新工科建设的六个问题导向》。在该文中,他重点阐述了六个问题:问产业需求建专业,问技术发展改内容,问学校主体推改革,问学生志趣变方法,问内外资源创条件,问国际前沿立标准。
那么,这个由政府推动的“新工科”,是否在高校特别是工科高校中形成一种建设的愿景和行动呢? 2016年,工科本科在校生538万人,毕业生123万人,专业布点17037个,工科在校生约占高等教育在校生总数的三分之一。这其中,“卓越计划”专业数为208所高校的1257个本科专业点、514个研究生层次学科点,覆盖在校生约13万人。通过国际工程标准认证专业数为4000个,不到全部专业数的25%。按官方数据,“目前我国直接面向新经济的新工科专业比例为36.8%,计划在2020年达到50%以上。”同时,两次参会的高校主要是教育部直属高校,虽然有《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的通知》文件推动,高校特别是广大地方工科院校并没有形成这方面的理性自觉、科学理念和扎实行动。
一、新工科需要的理性自觉
人们常常自觉自愿地固守自己的文化自认和习惯,机构也是如此。高校作为世界上变化最为惰性的机构,在应对外面变化时往往显得“慢”了些。在传统大学里,这种“慢”是有道理的,也是必须的,高校要满足社会的需要而不是社会的欲望,高校不能完全按社会节奏进行变化。但在信息时代,高校就需要更为快速地感知社会的变化,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引领、指导这种变化,才能更好地服务社会。“新工科”的提出,就是对高校社会服务功能机制的新要求、新主张。不管是高水平大学,还是地方本科院校都应该感受这种变化,并自觉地服务这种变化、引领这种变化。这其中的关键自觉就是高校对社会新变化的理性自觉。即预感到新时代的到来,并明确其发展趋势。但作为高校应该有自己的定力与发展机制,并对这种感觉进行理性判断和理性应对。这其中最为主要的理性自觉包括:对新时代、新经济的理性自觉;对国家重大战略的理性自觉,如“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大国工匠”等的理性自觉;对地方区域发展的理性自觉;对“互联网+”的理性自觉;对创新驱动战略的理性自觉。
而目前的情况是高校缺乏这种理性自觉,高校往往被政府和社会所裹胁。教育部直属高校穷于应付,或者应对项目而被动应付。地方性高校则麻木于这种变化与要求,对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无动于衷。对国家战略研究较少,对地方战略与发展重点无动于衷,对高校自身优势缺乏基本判断。高校新工科需要的理性自觉是对这些状况有准确的判断,并能根据自身优势做出恰当应对。这往往不是一个“新工科”概念所涵盖的。
二、新工科需要的科学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没有科学的理念,行动只能是盲目的,甚至是无效的、负面的。在发展新工科的道路上,高校需要科学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行动。这些理念包括:第一,协同创新的理念。新工科的发展,需要“官产学研”的结合,需要这四个方面的协同创新。美国学者埃兹克维茨(Henry Etzkowitz)和荷兰学者雷德斯多夫(L.A.Leydesdorff)把此称为“创新的三重螺旋模型”。目前,在我国,这四类机构正在形成协同创新的机制,但很多高校没有这种理念,或者因为政府的项目、制度而被排斥在这种协同创新体系之外。第二,服务社会发展理念。高校发展的一个基本规律是高校要主动地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并对这种变化提供引领性服务。美国的斯坦福大学、威斯康星大学、卡内基梅隆大学是这种理念指导下快速发展的典型案例。我国高校服务社会理念的建立往往是被动的、强制的,缺乏一种理性自觉和科学理念指导。最为典型的例子是原来的行业性大学变为综合性大学后,失去了服务和依托的对象,特色强势的学科正在式微。我国高校往往是被动地服务政府的决策,较少为政府和社会提供引领性的智库服务。甚至于在国家战略提出后,高校应对起来也显得盲目与盲从。第三,以生为本的理念。新工科要“培养怎样的学生?”“如何培养这样的学生?”,对此大多高校没有充分的理论论证,更多地是政府要求。高校的根本任务是人才培养,新工科只是原来工科的一种发展形式,作为高校应该是不受此概念的束缚,而是自觉地根据产业、工业、行业、企业发展进行人才培养模式、规格、方式的变更。但不管如何,高校是培养主动适应社会各行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他们学习的是规律性的东西。经过大学四年的学习,高校毕业生应该具备主动学习的能力、主要适应社会工业产业行业企业发展的能力、反思能力等。高校不要为“新工科”的概念所束缚,不要授之以鱼,而应该授之以渔!
三、新工科需要的扎实行动
行动创造未来!面对国家提出的“新工科”,高校应该制定出恰当的行动路线,终归,中国高校受政府影响更大。这其中最为重要的行动包括:第一,研究新产业、新工业、新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其规律性,进而提出学校应对此趋势的人才培养行动方案和社会服务行动方案。第二,研究国家、地方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学校不研究、不把握国家战略和地方战略,就不能为其提供完美的服务。高校应该自觉地把国家战略、地方战略融入学科专业中,融入课程课堂中。第三,加强院校研究,培养社会需要的“新工科”人才。各高校应该明确自己的发展定位、服务面向定位、人才培养定位。但不管如何,新工科人才应该是思维超前的人才,应该是能主动感知并主动适应环境的人才。这需要高校有积极的行动策略。如多校园培养行动,让本校学生有游学的机会,特别是去国内外同类优秀高校游学的机会;多学科培养行动,今后社会需要的新工科人才应该是具有多学科背景、具有交叉学科思维的人才,新工科人才培养不仅要融入理科元素,也要融入人文社会科学元素;产学研协同培养人才行动,高校在新工科人才培养中,要自觉地与产业、企业、行业、工业结合,工科大学生要有这方面的课程学、有这方面的导师带、有这方面的项目做。第四,主动对接国际标准。虽然在2016年,我国加入了《华盛顿协议》,但在各高校具体工科专业人才培养中,要主动对接相应的国际标准,主动进行相关专业的工程认证。目前中国高校在工科发展中应该做的是“中国标准”得到“国际标准”的全面认可,继而在并跑中引领新标准。
附一:
“新工科”建设“复旦共识”
2017年2月18日,教育部在复旦大学召开了高等工程教育发展战略研讨会,与会高校对新时期工程人才培养进行了热烈讨论,共同探讨了新工科的内涵特征、新工科建设与发展的路径选择,并达成了如下共识:
1.我国高等工程教育改革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国家正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网络强国”“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为响应国家战略需求,支撑服务以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为特点的新经济蓬勃发展,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构筑先发优势,在未来全球创新生态系统中占据战略制高点,迫切需要培养大批新兴工程科技人才。我国已经建成世界最大规模的高等工程教育,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体系实现国际实质等效,国家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为加快建设和发展新工科奠定了良好基础。
2.世界高等工程教育面临新机遇、新挑战。第四次工业革命正以指数级速度展开,我们必须在创新中寻找出路。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证明,主动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发展新兴前沿学科专业,是推动国家和区域人力资本结构转变、实现从传统经济向新经济转变的核心要素。为应对金融危机挑战、重振实体经济,主要发达国家都发布了工程教育改革前瞻性战略报告,积极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创新。我国高等工程教育要乘势而为、迎难而上,抓住新技术创新和新产业发展的机遇,在世界新一轮工程教育改革中发挥全球影响力。
3.我国高校要加快建设和发展新工科。一方面主动设置和发展一批新兴工科专业,另一方面推动现有工科专业的改革创新。
4.工科优势高校要对工程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发挥主体作用。
5.综合性高校要对催生新技术和孕育新产业发挥引领作用。
6.地方高校要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发挥支撑作用。
7.新工科建设需要政府部门大力支持。
8.新工科建设需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9.新工科建设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将“中国理念”“中国标准”注入“国际理念”“国际标准”,扩大我国在世界高等工程教育中的话语权和决策权。
10.新工科建设需要加强研究和实践。我们将共同启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围绕工程教育的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发展的新体系等内容开展研究和实践。
附二:
“新工科”建设行动路线:“天大行动”
2017年4月8日,教育部在天津大学召开新工科建设研讨会,60余所高校共商新工科建设的愿景与行动。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培养造就一大批多样化、创新型卓越工程科技人才,为我国产业发展和国际竞争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既是当务之急,也是长远之策。
我们的目标是:
到2020年,探索形成新工科建设模式,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经济发展;
到2030年,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工程教育体系,有力支撑国家创新发展;
到2050年,形成领跑全球工程教育的中国模式,建成工程教育强国,成为世界工程创新中心和人才高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为此目标,我们致力于以下行动:
1.探索建立工科发展新范式。根据世界高等教育与历次产业革命互动的规律,面向未来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在总结技术范式、科学范式、工程范式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新工科范式。
以应对变化、塑造未来为指引,以继承与创新、交叉与融合、协同与共享为主要途径,深入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推动思想创新、机制创新、模式创新,实现从学科导向转向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从专业分割转向跨界交叉融合,从适应服务转向支撑引领。
2.问产业需求建专业,构建工科专业新结构。加强产业发展对工程科技人才需求的调研,做好增量优化、存量调整,主动谋划新兴工科专业建设,到 2020 年直接面向新经济的新兴工科专业比例达到50%以上。
大力发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应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基因工程、核技术等新技术和智能制造、集成电路、空天海洋、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产业相关的新兴工科专业和特色专业集群。
更新改造传统学科专业,服务地矿、钢铁、石化、机械、轻工、纺织等产业转型升级、向价值链中高端发展。推动现有工科交叉复合、工科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应用理科向工科延伸,孕育形成新兴交叉学科专业。
3.问技术发展改内容,更新工程人才知识体系。将产业和技术的最新发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更新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成满足行业发展需要的课程和教材资源,打通“最后一学里”。推动教师将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教学内容,向学生介绍学科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积极探索综合性课程、问题导向课程、交叉学科研讨课程,提高课程兴趣度、学业挑战度。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把握新工科人才的核心素养,强化工科学生的家国情怀、全球视野、法治意识和生态意识,培养设计思维、工程思维、批判性思维和数字化思维,提升创新创业、跨学科交叉融合、自主终身学习、沟通协商能力和工程领导力。
4.问学生志趣变方法,创新工程教育方式与手段。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加大学生选择空间,方便学生跨专业跨校学习,增强师生互动,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形成以学习者为中心的工程教育模式。推进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设和推广应用在线开放课程,充分利用虚拟仿真等技术创新工程实践教学方式。完善新工科人才“创意-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广泛搭建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努力实现50%以上工科专业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参与一项创新创业赛事活动,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专业化创客空间,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5.问学校主体推改革,探索新工科自主发展、自我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办学自主权和基层首创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改变“争帽子、分资源”的被动状态,只争朝夕,撸起袖子加油干。利用好“新工科”这块试验田,推进高校综合改革,建立符合工程教育特点的人事考核评聘制度和内部激励机制,探索高校教师与行业人才双向交流的机制。工科优势高校、综合性高校、地方高校要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凝聚校内外共识,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开展多样化探索。
6.问内外资源创条件,打造工程教育开放融合新生态。优化校内协同育人组织模式,通过建立跨学科交融的新型机构、产业化学院等方式,突破体制机制瓶颈,为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新工科人才提供组织保障。汇聚行业部门、科研院所、企业优势资源,完善科教结合、产学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模式,建设教育、培训、研发一体的共享型协同育人实践平台。推广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到2020年,争取每年由企业资助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达到3万项,参与师生超过10万人。
7.问国际前沿立标准,增强工程教育国际竞争力。立足国际工程教育改革发展前沿,研判发达国家工程教育新趋势、新策略,以面向未来和领跑世界为目标追求,提出新工科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深化工程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既培养一批认同中国文化、熟悉中国标准的工科留学生,又鼓励具备条件的高校“走出去”,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培养工程科技人才、工程管理人才和工程教育师资。完善中国特色、国际实质等效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制度,将中国理念、中国标准转化为国际理念、国际标准,扩大我国工程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实现从“跟跑并跑”到“并跑领跑”。
新工科建设是一个长期探索和实践的过程,我们将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因时而动、返本开新,以动态的、发展的思维深入探索,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扎实推进。我们将以天大的魄力、天下的情怀砥砺前行,增强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的责任担当,增强工程教育改革发展的自信,汇聚起建设工程教育强国的磅礴力量。
评论与谏言:
“新工科”能否引起中国高校的理性自觉,能否产生各高校具体的科学理念和扎实行动,“新工科”是“新瓶装新酒”,还是“旧瓶装新酒”,亦或是“旧瓶旧酒的升华”,我们拭目以待!
自主招生:试点14年后回归本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在中国,最受老百姓关注的改革就是高考改革了!从公平角度讲,高考改革最影响中国的社会公平与正义!高校自主招生作为我国高考改革试点的一部分,备受社会关注。我国的高校自主招生始于2003年,北大、清华等22所高校率先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到2010年,全国有资格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已达80所,到2017年,我国共有90所高校参与自主招生试点,其中77所院校面向全国或多个省市地区招生,13所院校面向学校所在省市招生。这其中的历程值得反思与追问。
在高校自主招生进程中,重要的节点有:第一,自主招生“试点”改革。2003年,教育部在22所重点高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规定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人数不超过试点学校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故俗称“5%自主招生”。从2008年起,教育部放宽了比例限制,一些高校自主招生名额达到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0%以上。第二,自主招生“试验”改革。主要指复旦大学和上海交大从2006年开始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它与2003年22所高校开始的“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最大不同是这两所高校以面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高考成绩只作为参考依据,但被预录取的考生仍需要参加高考。同时,两校自主选拔不受自主招生5%比例的限制。“试验”和“试点”虽只有一字之差,但这两种政策却有很大的差别。“试验”中的高校具有更大的招生自主权。但这项试验中的“预录取”现象曾引起生源大战,一些名校的“预录取”曾接连发生失约现象。这个试验先后终结于2015年终止。第三,自主招生联盟“三国杀”阶段。2010年,清华大学等5所高校实行“五校联考”,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宣布加入,被称为“华约”;另一所名校北京大学则联合另外12所高校进行联考,被称为“北约”;与此同时,北京理工大学等9所理工学科高校组成“卓越联盟”。三大自主招生联盟俗称“三国杀”。第四,自主招生规范阶段。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试点高校要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2015年起,所有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自主招生高校“不得采用联考方式”、“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自主招生高校笔试考试不得超过两门,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以防作弊。自此之后,自主招生基本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模式进行。再后来这种“两基于一依靠”的录取方式转化为“高考+高校考核+高中学业成绩”的“三位一体”录取方式。只是对三者的占比,各高校规定有所不同。
自主招生风雨14年,其间问题不断:招生腐败、奇葩考题、掐尖抢生源、考试时间撞车、小高考、农村考生的权益保护等。虽则如此,但自主招生给高校放权,增加学生选择权的宗旨没有变。今后,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是将是自主招生的重点;自主招生将更加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自主招生高校降分幅度进一步规范;自主招生过程更加阳光、规范。如2017年,教育部自主招生文件提出了“五严格”工作要求:严格报名条件、严格材料审查、严格学校考核、严格监督制约、严格惩处造假。
评论与谏言:
在阳光招生、规范招生、严格监督招生的旗帜下,自主招生试点中出现的问题正在减少。在此情况下,作为愿景,希望教育部进一步扩大自主招生高校的数量,让更多的高校有自主招生的权力。终归,各高校都有自己的优势学科及其对学生的特殊要求。学生的选择权也会加大,学生选择高校及学科的余地也会增加。
掠夺性期刊:我国大量科研经费流入国外“掠夺性期刊”
4月21日,世界最大的学术出版机构之一,施普林格出版社发表撤稿声明,宣布撤回该集团旗下《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期刊所载107篇发表于2012至2015年的论文,原因是同行评议造假。这些论文来自125家中国研究机构,4个国外机构。论文作者大部分来自国内各大医院,涉及524名医生,就连协和、上海华山医院、第四军医大学附属西京医院、湘雅一、二、三院等顶级医院都未能幸免。
在人们声讨国内学术腐败、职称评审、学术评价之弊端的同时,人们对这些所谓的为了维护学术声誉而撤稿的杂志。4月27日,柯平在《光明日报》发表《斩断学术论文的灰色产业链》,作者认为,此次大规模撤稿事件暴露了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团的内部管理漏洞。《肿瘤生物学》对发表的每一篇文章都要收取版面费,每篇1500美元。尽管2015年已发生过类似撤稿事件,但《肿瘤生物学》杂志并未以此为戒,居然放任类似情况持续一年多,这里面少不了利益驱动。4月28日《光明日报》发表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文化研究院教授江晓原文章《应该尽快公布“掠夺性期刊”黑名单》,让这一事件朝着某种“剧情反转”方向发展。他认为,在我们把板子打在“学术不诚信”“临床医生职称晋升制度不合理”后,也应该研究一下《肿瘤生物学》是一份什么样的期刊,进而对国外“掠夺性期刊”进行调查。文章认为,2010年至2016年,该杂志共刊登了5380篇论文,按照上述“版面费”的价格估算,这6年它的“版面费”收入超过800万美元。
在这之前的2015年,几位波兰学者曾对360个英文期刊做了一次钓鱼行动。向360个期刊申请编辑职位,这其中包括一些正规期刊,以及潜在的掠夺性期刊。结果,这份申请被48个期刊接受,其中很多期刊都暴露了赤裸裸的唯利是图。结果证实这些掠夺性期刊令人惊讶:缺乏科研资历也可以做编辑,直接缴费也可以做编辑。只要有利可图,来者不拒。
2015年12月,福建师范大学讲师林贤祖发表文章《学术界每年向国外“进贡”数十亿的论文版面费,触目惊心》,引发关注。据《经济参考报》报道,近年来,我国论文造假事件呈高发态势,涉及我国大多数高校。从教授博导到普通学生,造假背后早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黑色产业链,代写代发职称、学位论文,要价从几千到几万元不等。有人测算,我国论文市场年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
这数10亿论文造假产业链,因何而生?这些掠夺性期刊因何而存在?从“存在即合理”的角度讲,这些事实背后是强大的需求。这不仅有中国大学、科研院所学术人才的需要,也有国外学术人员的需要。用公布“掠夺性期刊”名单方式、严格打击学术不端的方式,似乎已经很难铲除。这背后有科研人员、大学的刚性需求;有个人经济利益、学术利益、个人声誉的需要;也有科研制度设计不合理、学术评价不科学的原因。治理这个问题也需要强大的制度法律支持,需要社会媒体、公平个人的监督与自律。当下可做的事应该有:
为“掠夺性期刊”定性:所有不以发表学术研究为目标,而以营利为目标的期刊,都是“掠夺性期刊”。或者所有以收取版面费而生存的期刊都是“掠夺性期刊”。高校停止报销任何形式的版面费、出版费。
为国内学术期刊定性:把办学术性杂志当作学术机构的重要使命,主办方投入必要的资金支撑。学术性杂志的主办方禁止收取任何形式的版面费、出版费等。
为学术中介定法。这次事件的一个重要成员即是所谓帮助“润稿、发稿”的学术中介!目前的学术中介,无法无天无底线,只要是有钱赚,他们基本上是什么事都干,什么招都敢用。学术评价的规则、规矩,在他们这里都成了可以投机的平台。对那些天天为人发稿、替人出书、出论文的学术中介,好好定个规矩,定个法律,让他们规范操作。
为学术操守定规:这方面的政策制度已经很多了,关键是执行的力度。对严重的学术造假行为,处理的力度应该加强。应该建立起媒介监督体系与监督责任。
为学术评价定方向:学术评价需要科学的评价制度与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但一切形式的指标定量,都可能被滥用。学术评价还是应该回归学术本性,同行评议、代表作制度、分类评价,只要制度设计合理并让其在阳光下运行,还是可以正常进行的。
为科研人员定边界:学术机构中谁是科研人员需要边界清晰,不能混淆科研人员与管理人员的界限,应该尽早制定管理人员评价体系,不宜长期管理人员评价学术化。对科研人员要应该依从事研究的性质进行必要的界定,学术型、技术型、技能型应该有不同的评价体系。
评论与谏言:
存在即合理,“掠夺性期刊”的背后有其存在的丰富土壤。治理这个问题需要高校的决心、勇气和智慧。高校只有按大学规律办事,才能治理好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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