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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当事人非法获取法官住址贴信威胁,被拘十日罚五万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名以威胁方法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的当事人采取了民事制裁措施:拘留十日、罚款5万。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在审理程某涉及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合议庭认为一审对房屋价值鉴定的时点不正确,遂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并询问是否同意在二审中进行补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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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

程某对补充鉴定不满,认为可能会损害其利益,遂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承办该案件的女法官的手机号码,又通过其在电信局工作的熟人非法获取了该女法官家庭住址信息。

4月15日星期六中午,程某找到该女法官家,在门上粘贴信件,要求与法官详谈案情,试图以此对该女法官进行威胁和恐吓。经查,程某还试图通过不法网站购买该女法官的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但由于价格未谈拢而未果。

事件发生后,经合议庭和民四庭法官会议讨论,认为程某以非法手段获取了法官的家庭住址信息,并擅自在该女法官门上粘贴信件,试图威胁法官,其行为阻碍了正常的司法活动,妨害了司法人员的正常生活,对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产生威胁,应对其进行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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