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这样说过:“让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逐渐扩展,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
他这段话说的是两个目标,1. 部分人先富 2. 共同富裕。
第一个目标看来是达到了。据美林(亚太)有限公司和凯捷顾问公司联合发布的2007《亚太区财富报告》称,截至去年底,中国共有34.5万名富裕人士,拥有的财富总值达1.7万亿美元,平均每人拥有资产500万美元。
我们假定,他们都是或者绝大部分都是“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即使按照现在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他们都是富裕人士,所以是邓小平提出的第一个目标毫无疑问是实现了。
“让一部分人先富”。邓小平的话中有一个“让”字,“让”是一个动词,也可以用“使”“允许”来代替。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在“让”的思想指导下,出台了一系列的系统的政策法律规定。可以这样说,第一个目标的实现就是30年来一系列的政策法律规定给“让”出来的。当然与这些人的努力也是分不开的。邓小平并没有规定“让”那些人先富那些人先不富,这只是在系统的政策法律规定或者游戏规则下竞争的结果。
对中国的绝大多数人来说,最感兴趣的是邓小平提出的第二个目标:共同富裕。
首先,我们要回答或者定义一下,什么是共同富裕?我是不知道的,假定政策的制定者或者学者是知道的。如果他们不知道,连目标都不明,那我们怎么去?所以我们认为他们应该是知道
那么,我们什么时候共同富裕?邓小平提出第二个目标实现的方式是“逐渐扩展”,就是一步一步的。这不错,有了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必须选择一个适合的方式,比如,我在武汉,准备去北京,可以是飞机,可以是火车,当然还可以是走着去。
没有人怀疑,游戏规则对第一个目标有效果,是达到第一个目标最适合的方式。不过,对第二个目标就不一定是有效的,至少到现在为止是无效的。为达到第二个目标必须改变只适合第一个目标的游戏规则。因为,飞机没有了,34.5万名富裕人士已经提前坐上了,坐火车可以吧,千万别“让”我们一步一步的走着去,那我们什么时候能到达目标?
我甚至怀疑有人在我们面前放了根胡萝卜,希望我们象毛驴那样老在原地打转。 我还怀疑有人把共同富裕的目标忘记了,“让”我们一步一步的走反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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