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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逾8000万 安徽原副省长杨振超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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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5月3日,上海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了安徽原副省长杨振超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振超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5美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杨振超受贿犯罪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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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指,杨振超于2008年至2016年利用担任中共淮南市委书记、淮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财物8,084.774163万元;非法占有公共财物115.558153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损失9.1508亿元。

法院称,鉴于杨振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认罪、悔罪,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到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安徽原副省长杨振超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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