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上海市崇明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杰,副主任邢建良、范洪耀、张建英、姚思平、顾德昌出席会议。区委书记、区长唐海龙,区人民法院院长米振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庆华依法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李政同志任职的议案,决定任命李政为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唐海龙同志辞去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决定,唐海龙同志任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书记,不再担任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唐海龙同志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辞去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唐海龙同志辞去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会议审议了《上海市崇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决定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议案》,经表决,决定李政为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
会上,李政、朱庆华、袁锦超三位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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