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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纵火犯 留医三个月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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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铁2月10日晚间发生有史以来最严重纵火案,19人受伤,其中包括1名台籍女游客。涉嫌在地铁内引火自焚造成火灾的60岁男子,在住院治疗三个月后,昨天宣告不治。

60岁的张锦辉当天在一列由金钟开往尖沙咀站的列车上,突然朝自己淋天拿水(去渍油)并点火,波及多名乘客,造成他及另外18名乘客受伤。

案发后,张锦辉被送往威尔斯亲王医院治疗,警方于案发后两日,落案控告张一项有意图而纵火罪,控罪指,被告于列车第一个车卡内,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属于被告和其他乘客的衣物,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并意图藉损坏上述财产以危害其他乘客的生命。惟因他一直留院,缺席应讯,裁判官多次将案件押后再讯。昨天清晨5时19分,张锦辉因器官衰竭不治。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指出,警方就此案的调查工作已大部分完成,并已落案提控,但由于张锦辉病逝,律政司或会提出撤回控罪,终结案件审讯。

另外,自发生车厢纵火案后,港铁与东华三院合作发起募捐行动,港铁捐出至少200万港元(约25.6万美元)予伤者家属作抚慰金。

港铁其后就纵火案成立高级别委员会,上月提交报告,建议改善车厢发生火警的应变能力,包括如何加强与消防处合作,提升车站职员的消防训练,为月台助理提供使用灭火筒训练,在车站的消防喉辘柜中增设手提灭火筒,在月台添置灭火毯供职员使用,以及增加与警方及消防处联合演习次数,每年至少15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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