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退休后被查,此前在长达20年时间里,收受28人贿赂过千万。近日,中山市中院对冯立梅被控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冯立梅 资料图
被查后退出巨额款项
据了解,冯立梅生于1951年,广东省阳江市人,曾先后担任茂名市茂南区委副书记、茂名市政府秘书长、茂名市委常委、茂名市委秘书长、茂名市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茂名市委副书记、茂名市纪委书记、茂名市政协主席等职务,并于2012年3月退休。
2011年,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系列腐败案牵涉甚广,当地官场震动。此时的冯立梅已经惴惴不安。据他之后供述,“因为茂名市常务副市长杨光亮、茂名市委书记罗荫国等人先后被查处,当时有许多对我不利的传闻,老板送钱给我也就没有那么大胆了。”
2014年3月,已经退休两年的冯立梅到省纪委接受调查,主动供述其受贿的主要事实。判决书显示,同年7月,冯立梅的家属替冯立梅向省纪委退缴款项共计人民币2350万元、港币155万元、美元18.8万元及手表数块。
受贿跨度长达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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