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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腐败窝后续 政协原主席获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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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腐败系列案又有新动作,茂名市政协原主席冯立梅收受28人贿赂折合过千万元人民币。近日,广东中山市中院对冯立梅被控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据法院查明,1993年至2012年,冯立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冯某等28人贿送的财物共计人民币635.5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6美元)、港币590万元(1港币约合0.128美元)、美元2.4万元以及“劳力士”手表1块。

行贿人中,有数名企业老板,更多的是冯立梅的下属,包括当地多名局长及区、县、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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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腐败系列案是近年来广东乃至中国罕见的大规模腐败案之一,涉案人员包括数十名省管干部和200多名县处级干部。

在茂名官场浸淫整整20年、一路高升的冯立梅,与前后两任落马的市委书记周镇宏、罗荫国都关系紧密,是“掌握茂名官场上许多人命运的人”。

公开资料显示,冯立梅生于1951年,广东省阳江市人,曾先后担任茂名市茂南区委副书记、茂名市纪委书记、茂名市政协主席等职务,并于2012年3月退休。

据了解,2011年,茂名市委原书记罗荫国被调查时,卷入其中的冯立梅就曾涉险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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