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非法校园贷,必须亮剑

声明:本文转载自 「澎湃新闻」,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借2万,不到3个月变欠25万”。非法校园借贷盛行,诸多在校大学生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使他们深陷高利贷陷阱。杭州近日展开铁拳行动,一举抓捕、批捕了组织和从事非法校园贷的55人。

文章配图

校园借贷,本是基于平等主体的民事借款行为,按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4倍,否则应视为高利贷,借款人可以有权诉请无效。而一旦合同一方违约,只能以约定的民事责任方式寻求合理救济,“暴力催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甚至以威胁隐私的“传播淫秽图片”,绝对是不允许的,是刑事犯罪行为。

高校是所有各类校园成长链条线上处于特殊地位的环节:大部分学生一踏进校园,几乎都成了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而在生活理财的经验与阅历上,却依然是“一张白纸”,他们的消费需求相当旺盛,消费压力也相当大。这又导致或支撑了校园贷的风行。行为超前而能力不足,使在校大学生在金融服务领域沦为“弱势者”。

正规、合法和坚守行业操守的校园贷平台或机构,往往会基于合理的标准,通过审慎评估风险后放出小额贷款,受益的大学生即便一时不能到期履约,也不至于使其陷入被嗜血的高利贷缠上的风险,基于对个人信用价值的维护,受益者或其家庭总会尽力偿还到期小额债务。

而那些不法的校园贷,用收取高额服务费、中介费等方式掩盖放高利贷的事实,名义上与普通校园贷无异,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他们通过短期放贷,诱使借款人不断升级借条,最后变成了“借2万,不到三个月欠25万”的“套路贷”。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