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市前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永兵,昨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5个月。张被指先后25次收受他人财物现金共计434万元人民币,其中多涉及土地审批。除了张永兵替人承包工程,张妻也伙同“捞钱”。张永兵被指收钱名目纷杂,还有知名企业“假装”借款,送张75万元高额利息。
法制晚报报导,张永兵被控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现金共计434万元及香菸等。浙江省台州市中级法院21日终审以受贿罪,判处张永兵有期徒刑10年5个月,并处罚金80万元。
报导指出,现年50岁的张永兵是温岭市箬横镇人。梳理判决书发现,张永兵共从25家企业及个人手里拿到的好处费,有的是直接在办公室收的,有的是在家中,他妻子收的。除了收钱,他还收香菸、虫草等贵重礼品。
送钱给张永兵的人大部分是经商的老板,都是请求时任副市长的张永兵在土地审批、工程款拨付、办公用房审批等事项上给予关照,但也有例外。
共温岭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前委员、副书记应有才,也曾向张永兵行贿。2009年上半年,应有才为了在人事调动上得到张永兵的关照,送给张永兵5万元现金及中华香菸若干条。这些钱和香菸也是送到家中,交由他的妻子收下。
行贿人中,送钱名义颇多,一名杨姓老板妻子涉嫌赌博取保后审,杨老板遂花钱找张永兵帮忙“捞人”。另有人为感谢张永兵在子女就读一事上的关照,在张永兵的办公室送上现金20万元。甚至有电影业者求帮助纷纷送上好处。
另外,报导披露,2012年4月26日,浙江爱仕达集团陈姓董事长为了与张永兵作关系,以公司名义按月息3%向张永兵借款人民币300万元。张永兵借此名义收受陈姓董事长财物人民币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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