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6年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实验室、依托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工作部署,现开放2016年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系统,请各实验室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program.most.gov.cn)进行填写,在填写年度报告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年报填写说明及要求。
一、填报对象
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
二、填报时间
2017年5月16日9:00至2017年6月22日15:00
三、注意事项
1、已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备案注册的依托单位管理员账号均可登录系统,未注册的依托单位需在申报中心进行注册,通过审核后,可登陆申报系统获取相应服务。
2、依托单位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申报系统后,依次点击左侧"十二五"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其他->国家(重点)实验室,进入年报列表页面为实验室授权填报资格,待实验室提交年度报告后及时审核年报内容并提交科技部,由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进行形审。
3、实验室通过依托单位授权后,方可填写实验室年度报告。实验室应在科技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填写提纲或说明,完成年度报告填写工作并提交至依托单位审核,对于退回的年度报告应及时修改后提交。
4、多个单位联合共建的实验室由第一依托单位负责授权,年报内容由第一依托单位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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