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在KTV唱歌,只是在路口检查的时候口渴买了水而已。”
“买水要到KTV买?”
面对湖南衡阳市委第五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询问,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办公室副主任周某的辩解显得苍白无力。
2016年4月,衡阳市委第五巡察组进驻市交通局开展巡察。通过个别谈话、信访接待,巡察组了解到该局下属单位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疑似公款消费行为。巡察组立即分成两个小组,一组留在交通局继续巡察,另一组进驻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做账的人不在,要过几天才能来”,“我不太清楚,你们自己看就是了”,面对巡察组的到来,运管处的工作人员推诿敷衍。
巡察组立即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巡察是政治任务,没有条件可讲!”通过耐心的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巡察工作得到了有力推进。在查阅该单位的财务账本后,两张总额为1498元的KTV发票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很快,运管处的书面说明送到了巡察组手中,KTV的两张发票是用来冲抵交通费、邮资费等日常开支。这和周某谈话了解的情况不符,有猫腻!
巡察组分别对办公室主任易某、副主任周某进行一对一谈话,两人承认确实是去了KTV唱歌,并通过单位公款报销。
“这两张会议发票又是怎么回事?”
巡察组工作人员指着两张市内某酒店开具的总额36500元的发票问道。这两张发票于2013年12月以会议和培训支出报销,并没有会议通知、签到表、审批单等相关证明文件。
“这上面写的很明白了,是全系统安全生产会议的会务费。” 周某辩解道。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