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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杀人案拷问社会治理现代化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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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发生在中国山东省聊城市的辱母杀人案,近日经中国媒体曝光最新进展后在舆论上激起了轩然大波。该案缘起于去年4月14日,当时被告人于欢因眼见母亲遭高利贷讨债人肆意猥亵凌辱而持刀刺伤四人,其中一人休克死亡。这本属再正常不过的“情有可原”伤人,被告人于欢即便不能算正当防卫,至少也属于防卫过当。但当地法院在今年2月17日的一审时,却罔顾被告人母亲遭恶人当面肆意羞辱的客观事实,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他无期徒刑,一时之间舆论哗然,令包括当地法院在内的中国司法公信力遭到严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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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借由舆论力量呼吁,该案进入复查程序,山东省公检法系统纷纷以各自形式介入此案,中国最高检察院也派员赶赴山东全面审查该案。此案最终会如何定性还不得而知,但它由一桩普通的司法个案,演变成社会性政治议题,拷问着中国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与司法公平,却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分别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第五个现代化”和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中共决策层治国理政总体框架“四个全面”之内,这自然也是对中共各级官员的要求。尤其是在2016年以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等“四个意识”盛行的背景下,各级官员们更要与此要求保持一致,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践行现代化治理和依法治国。

但遗憾的是,辱母杀人案再次暴露出官僚们的政治理解能力和执政水平。该案源头是高利贷和黑社会。被告人母亲本是当地一位企业主,因公司资金困难,合法融资渠道又门槛较高,于是铤而走险,从当地一家涉黑组织借高利贷,以至于深陷泥潭,连自身都因涉嫌集资诈骗被捕。类似情况在中国广大中小城市和农村地区广泛存在,而且野蛮生长的高利贷经常与黑社会相勾连,严重的时候甚至会围猎地方警察系统。这除了说明地方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也暴露出高利贷是破坏市场秩序和公民财产安全的毒瘤,更折射出一些地方官员的社会治理短板,给了高利贷和黑社会猖獗的空间。

如果问题仅限于此,辱母杀人案未必会发生,因为当地警察完全可以依法处理高利贷纠纷。但事实恰恰相反,当地警察不仅在案发前一天不能采取有效行动来回应被告人母亲的报警,而且在案发前一刻面对被告人母子被长达一小时非法控制和侮辱的场景,非但不出面调解,反而任由他们继续被非法控制,终于酿成血案。类似于此类警察渎职的现象不胜枚举,而且不单是渎职行为,甚至还有一些警察因为长期受到专政思维的影响,动辄用二元对立的斗争手段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备受国内外舆论诟病。这一切已经严重威胁到中共现代化治理和依法治国的目标。

更不可接受的是,原本被视为司法最后一道防线的当地法院在一审时,面对当地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并提出“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量刑建议,不仅不作出纠正,反而颟顸地作出无期徒刑的判决。如此判决,就像22年前的聂树斌案一样,法院难以对检察院、公安机关形成有效监督,从而失去应有的司法防线作用。这也说明聂树斌案虽然已被当作标志性案件在2016年得到彻底平反,但当年制造悲剧的一个因素仍在发挥不良影响,司法机关之间依然难以形成互相监督的闭环。

辱母杀人案反映的社会现实与中共提倡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形成反差

当然,同样不可忽略的是,为何如此令人难堪的案子又发生在山东?山东作为齐鲁故地,在古代曾孕育孔子、孟子这样的圣贤,有着礼仪之邦的美称,但在一个人民对公权力的现代化要求比任何时代都高的今天,反而在近年来有沦为最封建地方的趋势。本来辱母杀人案已经够让山东难堪,但没想到的是,山东省济南公安官方微博在案发后竟然火上浇油,霸道地发出“毛驴怼大巴”的图文点评,令山东形象更加受损。不单如此,当年轰动一时的陈光诚事件,亦是因为山东一些地方官员毫无法治意识,愚蠢地打压、迫害,才让一件小事恶化为震惊国际社会的人权事件。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本来应该简单明了的辱母杀人案,却在中共决策层日益提倡现代化治理和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既照出了高利贷和黑社会、警察执法、司法机关审判的一系列问题,又折射出了官僚主义文化的余孽。这些无不是现代化治理和依法治国的最大阻力,除了有待中共决策层继续以“第五个现代化”和依法治国为指引,全面消除“中梗阻”外,中共各级官员更要真正领会“四个意识”在此问题上的要求,跟上决策层的思路,不帮倒忙,将现代化治理和依法治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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