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务署修正关税法,包括进口次数频繁取消低价免税,每半年不可超过六次,以及降低免税门槛,自3000元台币降至2000元,据悉部次长已核定,预估次数频繁规定7月上路,免税门槛降则最快9月上路。
为避免从海外频繁批货回台贩售的卖家业者,化整为零逃漏税侵蚀税基,造成与台湾业者不公平竞争,财政部修正关税法。
财部表示,今年7月开始,只要进口免税货物每半年超过六次、每年1月与7月重行计算,第七次海关就会开税单。
财政部官员表示,由于现行超过免税门槛是透过报关行、快递业者缴税,也有买受人姓名、地址与电话,因此未来海关会给予报关行、快递业者常见货品税则对照,超过次数频繁认定者,业者会先填报电话号码完税后,再凭“税款缴纳证”向收货人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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