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餐”吃得一个街道里的十多家餐饮店店主报警,浙江景宁县的韦某因诈骗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3天。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5月25日从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派出所获悉,一个多月时间里,鹤溪街道十多家快餐店、面店、小吃店店主接连报案,称一名中年男子吃“霸王餐”,向他讨要会说“明天付”,拔腿就跑。据了解,该男子在这些店的消费金额都不高,最少的24元,最多的88元。
警方通过监控等调查取证,判断是该县沙湾镇的韦某所为。4月下旬,有店家再次报警有人吃“霸王餐”,警方在该店附近将韦某抓获。韦某承认吃饭不付钱,具体次数他也记不清了。当警方通知店内没有监控的部分报案店主前来指认时,他们大多嫌麻烦,未予配合,最后确认韦某有8起吃“霸王餐”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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