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身为同志的台湾大学法国籍讲师毕安生跳楼自尽,让一度消音的同婚法案争议再次跃上台面,促成24日大法官解释禁止同婚违宪,两年若未修法完成,自动生效。这固然让中华民国成为亚洲第一个同婚合法的国家,但这“亚洲人权灯塔”光环如何持久,还待内外环境的考验。
毕安生与已故台湾男友曾敬超相守35年,在台长期讲学、创作艺术。前年曾敬超癌逝,曾敬超的家人涉嫌将曾留给毕安生的遗产纳为所有,毕安生在挚爱过世、现实环境又无助的情况下轻生。综观同志史,像毕安生案这样因法律对同志权益保障不足造成憾事者,不胜枚举且件件伤心,没能列在史上或与婚姻无关、但涉歧视者,更是一片黑暗大陆。
因此,大法官以国家高度声明保障同性婚姻权益,具有画时代的人权意义;除了实质的权益问题,更代表国家公开承认看见同志,在公共性层次上肯认同志身分。
然而在公共性与法律层次承认同志与异性恋享有同等权益,其实只是第一步。放眼全球同婚已合法的23个国家,同志之路并非就从此光明无忧。不论是近年才合法的法国,或逐步合法的美国各州,都不时传出反同人士抗议、同志遭歧视辱骂甚至殴打等事件。这显示在公共法律之外,人心所归仍是同志权益关键保障。
基于此,同志在大胜气氛外,得提醒客观现实上,仍有民众不支持同志婚权,不宜过分扩大“胜骄败辱”的气氛。反同婚人士也不妨平心静气下来,观察同婚通过后,世界并未从此变调:孩子不用称父母“双亲一、双亲二”,同婚祖先的后人也无须忧心牌位该写“考考”或“妣妣”,同性婚更不会演变成人兽婚。
若看得更长远,各界更应体会同志像异性恋一样,也会有婚姻问题、家庭纠纷、教养困扰,不须一发现未来同志家庭有何问题,就放大检视。唯有将同性恋和异性恋放在同一水平,无所差别地看待,才是真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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