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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滩“头号法枭”案 王岐山释放哪些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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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17年5月26日,被大陆媒体称为上海滩“头号法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并以涉嫌受贿罪移送司法。这距离上海政法“首虎”陈旭落马仅仅85天。

中国大陆媒体《法制晚报》旗下微信公号“观海解潮”注意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通报中称陈旭是“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而这个提法首次用在省部级及以上落马官员上。

而早在2014年4月,中纪委就提出要重点查处4类官员: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的、民众反映强烈的、处重要岗位且未来可能提升的。位列首位的就是“十八大后还不收敛不收手的”。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纪委强力反腐,“拍蝇打虎”无数。但树立上海滩政法首虎陈旭这第一个“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除了这是中纪委独特的反腐工作方法,此举其实还向外界释放了多重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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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在中共十九大召开前夕再一次吹响反腐集结号

首先,“树立典型”是一种有效的工作方法,抓住典型,敲山震虎,起到最大的震慑作用,就是抓住了“头羊”抓住了“纲”,纲举目张,后面的工作就好做了。

将老虎级的陈旭树立为“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就是要起到上述方法论作用。挽弓挽强、擒贼擒王,熟谙历史的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把“抓典型”这个方法真正用出了威力。

其次,此举释放的更为关键的信号,是它的时机。今年是中共十九大之年,年初以来中共全党上下紧锣密鼓投入十九大筹备工作。

这时候就有一种声音放出来,说十九大召开在即,要减少震荡,还是“安定团结”为主。这其实是反映腐败与反腐败的斗争的某种胶着状态。恰在此时,中纪委树立第一个“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省部级典型,王岐山再度向外界表明持续高强度反腐的决心。

再次,同样也是比较关键的信号,此次被树立为贪腐“不收敛不收手”典型的陈旭,是政法系统大老虎。

中纪委通报中,陈旭罪状的第一条,“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

北京政治观察人士虽然中共仍在努力全面清除前常委周永康的流毒和影响,但是经历过前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中国司法系统,仍是腐败重灾区。也正是因为这个系统的官员手握法律公器、懂得法律,因而违法贪腐也更为隐蔽,知法犯法的危害也更加巨大和深远。

中共欲实现依法治国的国家战略,司法系统的反腐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上海滩“头号法枭”陈旭这个“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的树立,因此也就具有不一般的信号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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