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长袁国强赴英访问,在英国时间24日、于伦敦发表演说时强调,基本法为香港的司法独立权提供宪制保障,法官在各类案件中均作出非常有理据的判决,清楚表明了香港特区的法官以专业、非政治化和司法的方式,及严格按照现有的证据和适用的法律原则处理案件。
袁国强在演说中指出,法治是普通法制度的精神和基石,基本法延续了香港的普通法制度,并为香港特区的法治提供宪制保障。 他强调,“一国两制”政策成功落实是毋庸置疑的:“就基本法所保障的香港特区普通法制度、法治和司法独立而言,全部均得以维持。”
他以世界经济论坛近期发表的《2016-2017全球竞争力报告》为例,在138个司法管辖区中,香港特区是唯一一个亚洲经济体的司法独立情况获评为首十名之一,在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中位列第三。
据报导,袁国强认为,香港的法治通过了六个客观因素的考验,即法律制度的透明度、具理据的判决、法院的手法、法官的委任、寻求司法公义的有效途径和公众对制度的信心作考虑:香港特区的法律制度持续透明;法官的委任继续任人唯才。除了宪制保障外,寻求司法公义的渠道依然畅通无阻,并与健全的法律援助制度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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