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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黑钱8.8亿 “泳衣大王”判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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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泳衣大王”之称的前上市公司德发集团主席郭荣,被指2008年诈骗公司股份、盗取公司逾3400万港元(约436万美元)及清洗高达8亿8000万港元(约1亿1200万美元)黑钱,早前承认22项串谋诈骗、盗窃及洗黑钱等罪名,法官薛伟成于高院判刑指,被告违反诚信、破坏香港上巿规则,损害香港作为金融中心位置,故决定判囚入狱11年,另颁令被告不得担任公司董事15年。

被告郭荣,66岁,是德发集团前主席,该集团已清盘。法官判刑时指,被告虽然认罪,但他在案中申请终止聆讯,不同意被告可获扣减三分一刑期,最后只给予他20%减刑折扣。

据报导,警方商业调查科总督察谭咏诗庭外表示,本案是一宗非常复杂商业诈骗案,涉及多个银行户口,警方需要长时间调查资金流向、到海外搜证,增加调查困难,但最终将本案被告绳之于法,认为今日法庭判刑反映案件严重性,有阻吓作用。

据报导,案情指,被告案发时为德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主席兼大股东。2008年7月,被告在董事会上讹称公司两名内地员工郭金生及潘端芳,有意以2600万港元(约333万美元)认购德发4000万股普通股,董事会同意。被告之后替德发收下了两张认购支票,但从未将支票交予德发,德发也从未收到该笔卖股的款项。

据报导,郭、潘二人其后将股份以较低价钱售出,获得约2000万港元,被告之后指示二人将钱辗转转移给自己相关的公司。被告最终藉今次“卖股”盗取2000万港元(约256万美元),而由始至终郭、潘二人都不是真正想认购德发的4000万股。

报导指出,另外被告又于2007至2008年间,向德发董事会建议将旗下公司智汇动力有限公司以3600万港元(约461万美元)售予Ocean Glory Trading Limited。

事实上,他在提出建议之前,已从德发盗取了3400万港元,转至四家自己全权控制的公司,再将款项转移至亦由他控制的Ocean Glory。

据报导,故Ocean Glory用作购买智汇动力的其中3400万其实本来就属于德发,德发最终失去智汇动力的拥有权,整个骗局由被告精心安排,他于2006至2008年,使用名下公司洗黑钱逾8亿800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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