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来强调法治替代人治,那么为什么法治替代人治的进程如此不尽人意?特别是最近好几件事情顶在杠头上,都是因为舆论将事件放大以后倒逼有关部门来进行处理,情大于法这个话题反应了中国当下的现实的敏感程度。
与此同时,有两个极端。现在中美这两个国家越来越走向世界的前台,以朝鲜半岛的事件为标志,G2共治世界的特征,已经逐渐来到了历史舞台上。但是这两个国家很有意思,意识形态、社会制度等方方面面都不一样,但是这两个国家又牢牢的彼此在产业方面上上下下相链接,形成很深的纽带和联系,结合刚才那个话题,我今天想突出,这两个所谓的世界最大的国家,恰好在法治问题上各自有各自的极端。
严格意义上讲,美国确实是一个以法治为主要手段来运作的一个国家,但是美国呈现出一些法制的走邪入魔现象。一个极端事件是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由于美国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很好,而我们国家不善于保护知识产权。虽然大家都在说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但任何事情都会走上它的对立面。
专利
流氓
现在美国的司法界、律师行业竟然出现了一种无赖律师事务所(专利流氓)。他们从机构或个人发明者手上购买专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只要其他公司的产品和他们持有的专利有一点点关系,他们就以侵权、剽窃等名义开告,以此来
赚取巨额利润。
这样一种现象就倒逼企业放弃知识专利的申请,搞隐形企业,不对社会公布,免得招致那些剽窃、山寨等各种各样的说法。
补课时间
美国似乎是全球专利流氓最多的国家,2015年三星在美国收到15个专利侵权诉讼,其中13个是专利流氓发起的,可见美国这些专利流氓的数量之多。
专利流氓盛行对高科技行业的发展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其结果是降低创新的速度。专利流氓的空手套白狼还降低了实体企业自己生产产品的动力;有些实体企业因此停止实体业务而加入专利流氓的行列。
美国的民众和政府也意识到了专利流氓的负面影响。奥巴马曾经公开批评专利流氓,并着手进行专利法改革,以减小专利流氓的生存空间。到目前为止,美国已有13个州通过了反专利流氓法。
在政府改变立法的同时,专利使用者自己也创建了两种新的专利中介机构来对付专利流氓:自卫专利整合组织和超级专利整合组织。
自卫专利整合组织
运作类似于专利保险:加入组织的会员需要缴纳年费,而组织通过积极寻找和购买可能对其会员造成威胁的专利,从而保护其会员尽量免于受到“专利流氓”的起诉。
超级专利整合组织
是一种混合的专利联盟,但长期来看,未来很可能演变成为一个“超级专利流氓”,通过阻碍买卖双方进行交易,而从运营商获得巨额利润。当然还存在另一种可能是超级专利整合组织会通过提高专利市场集中化,促进形成更加可靠的专利评估体系,从而进一步保护专利所有者的利益。
通过这个案例我再提一点,整个司法律师行业动辄就是打官司,动辄就打官司实际上会耗费社会的许多精力。
当然,这样的好处是避免了人治,走向了法治,但缺点是导致社会运行的交易成本增大。所以美国司法界曾经有人这么说:“对于一个落后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过度地强调法律有的时候是一种奢侈品。”
补课时间
巴里·温加斯特在《发展中国家为什么如此抵制法治》提到:要实现法治,自然国家必须从有限进入秩序向开放进入秩序转轨。这意味着脆弱型自然国家必须首先变成初级自然国家,初级自然国家必须转变为成熟型自然国家,而成熟型自然国家在具备了启动条件后开始转轨。只有在这一发展阶段,自然国家才能开始创建有利于法治的制度和组织基础。
这也是为什么法律体系、民主、市场等主要的开放进入制度,无一能够直接移植到作为自然国家的发展中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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