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天津政协主席及公安局长的天津“首虎”武长顺有“武爷”的绰号。他已于2017年5月27日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在31位中共十八大后地方“首虎”中,武长顺有至少四个“贪腐纪录”,包括唯一一个被判死缓、身负罪名最多(6个)、贪污金额首超3亿(3.42亿余人民币)(1人民币约合0.145美元)等。另外,在官方报道直接点明“对他人采取刑侦措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特别严重”的,“武爷”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人。

至武长顺案宣判,中共十八大以来落马的31个地方“首虎”全部领刑。除了武长顺,30人按判罚从重到轻排列如下。内蒙古“首虎”: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青海“首虎”: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无期徒刑。其挪用公款数额达到4亿人民币。(图源:新华社)

广东“首虎”: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原书记万庆良,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山西“首虎”: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

安徽“首虎”: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图源:新华社)

上海“首虎”:上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艾宝俊,因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751万余元。

湖北“首虎”:湖北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7年。

贵州“首虎”: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原市委书记廖少华,因受贿、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16年。

宁夏“首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白雪山,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图源: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广西“首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江苏“首虎”:南京原市长季建业,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图源:Reuters/VCG)

辽宁“首虎”: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因受贿罪被判13年9个月。(图源:新浪微博@央视新闻)

河南“首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因受贿罪被判13年6个月有期徒刑。(图源:新华社)

西藏“首虎”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乐大克,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图源: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站)

北京“首虎”: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浙江“首虎”: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图源:浙江省政协网站)

福建“首虎”:福建原副省长徐钢(右),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图源:福建安监局网站)

四川“首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图源:Reuters/VCG)

甘肃“首虎”: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武成,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图源:新华社)

吉林“首虎”:吉林省原副省长谷春立,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图源:吉林省政府网站)

云南“首虎”:云南原副省长沈培平,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图源:北京一中院)

新疆“首虎”: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

重庆“首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谭栖伟,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图源:中国剧作家协会)

山东“首虎”: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图源:济南政府门户网)

江西“首虎”:江西省人大原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陈安众,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图源:新浪微博@蚌埠中院)

海南“首虎”: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图源:Reuters/VCG)

陕西“首虎”: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因被判受贿罪有期徒刑11年。(图源:新浪微博@河北廊坊中院)

河北“首虎”:河北省委原常委、组织部原部长梁滨,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图源:新华社)

湖南“首虎”: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因玩忽职守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图源:新华社)

黑龙江“首虎”:黑龙江亚布力旅游区开发指挥部原副总指挥付晓光,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图源:中共中央纪律监察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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