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史卫忠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深入开展校园法治巡讲,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去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涉嫌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80人。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整体数量虽然下降,但却呈现出暴力化、低龄化、成人化趋势,尤其是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时有发生,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据史卫忠介绍,根据办案实践来看,出现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一些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淡漠,这一方面表现在对法治缺乏应有的敬畏和遵守,另一方面表现在不知道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对此,中央和有关部门自2016年以来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等重要文件。
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案件发生,2016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教育部联合部署了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
据史卫忠介绍,高检院、教育部从全国抽调一批优秀检察官组成全国巡讲团,研发了一批精品法治课程,分赴各地巡讲,目前已按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1个城市开展巡讲194场次,覆盖132所中小学校和19万余名中小学生,圆满完成阶段性巡讲任务,取得良好效果。
在全国巡讲团的带动下,各地检察、教育机关加强配合,周密组织,共组建了80余支2000多人的省、市巡讲团在辖区内进行巡讲。截至2017年5月,各地检察机关共组织巡讲1.7万余场,覆盖1.8万余所学校和1780万名中小学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有7300名检察官担任了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各级检察机关单独或者配合其他部门建立了1541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史卫忠在会上透露,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涉嫌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911人,经审查起诉2449人。同时,严厉打击校外成年人参与实施校园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有关成年犯罪嫌疑人403人(其中追捕18人),起诉678人(其中追诉漏犯25人,追捕漏罪14起),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18人。
史卫忠还介绍,2016年,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合作共对被害学生进行司法救助148人、法律援助562人、心理疏导512人、身体康复338人。对同学之间因琐事引发的轻微犯罪案件,检察机关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真心悔过,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共促成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544件,保障了被害人权益,使涉案学生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状态。
史卫忠还指出,对于涉嫌轻微校园暴力犯罪的学生依法不批准逮捕798人,不起诉688人。对校园暴力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2733人、提供法律援助2514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157人、附条件不起诉580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提高了帮教效果。
另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德育和校外教育处处长王新立在会上介绍,2017年,教育部正在研究制定《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将法治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改进法治教育方式方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完善督导评价,将法治教育工作落实落细,切实提升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守法习惯。”王新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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