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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的反洗钱政策,境外消费1000也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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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反洗钱的又一项新政策公布!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新规不断,对外汇管制逐步收紧。

据外汇局6月2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机构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国内的银行卡在国外消费或提现,单笔超过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交易信息,必须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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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光是2016年,境内个人持银行卡在境外的交易总额就超过了1200亿美元。海外小伙伴们看到这一消息就炸锅了,包括生活菌刚开始也是不能接受。1000元人民币也就相当于200左右加元,能干啥?对于有宝宝的家庭,也就是两罐奶粉钱,大多数人逛两次Costco就没了,就连买瓶神仙水的钱都不够,也是心塞...这每次消费都得申报,也太麻烦了吧?留学生们在海外还怎么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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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急,生活菌仔细研究了下政策才发现,它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日常消费的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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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通知》规定需要申报范围有以下2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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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内银行卡在金融机构刷卡、自动取款机取款等交易;

2、在境外实体店或者网店发生的单笔交易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消费。

而境内银行卡,是指境内发卡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行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包括但不限于借记卡、信用卡(贷记卡和准贷记卡)。

此外,加拿大有很多商户也开始使用支付宝,微信付款了,据了解,境内的银行卡如果关联第三方支付,诸如微信,支付宝等,是不在这个信息采集范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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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看采集范围,感觉确实会给所有海外的小伙伴们制造不少麻烦,别怕,申报的主体并不是我们普普通通的消费者啦~!接着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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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申报人是国内的发卡行,每个发卡行的总行都会汇总它们名下所有国内银行卡在境外的交易信息,然后集中报送至外管局。也就是说,银行卡境外的交易信息都是由金融机构报送的,个人无需另行申报~!

报送时间为每日的12点前报送前日24小时内的交易信息,从2017年9月1日执行,9月2日首次报送9月1日的境外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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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啊,我们这些海外的普通民众只要是普普通通的消费,正常合法的刷卡,是不会受到影响的,国家根本不会care我们(我!)这些余额接近负数的穷逼的好嘛,略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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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些在境外消费夸张,涉嫌洗钱的,外汇局可是不会放过,金融机构若未按照规定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也得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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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短短半年时间,就先后有3个政策,针对换汇、跨境交易等行为,

先是于2016年12月30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对跨境超过20万元人民币的交易,银行需要上报给央行;

随后2016年12月31日夜间对银行下发文档,从2017年1月1日起,个人购汇申报需要细化到用途和时间。

说来说去,都是为了加大对洗钱、腐败等犯罪活动的监测和打击。加拿大的小伙伴们也不必惊慌,只要我们没有不良消费记录,国家是不会查到我们头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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