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在美国退市后能在中国借壳上市就是一例。
分众传媒长期大量虚假收购第三方公司,将资金通过第三方公司转回分众传媒,“制照”收入和利润,以骗取股价上涨,用以套现牟取暴利。之后第三方公司则“被倒闭”。
2011年11月21日,美国浑水公司发布了79页调查研究报告,细细陈诉了分众传媒造假的方法和过程。
2013年1月,美国证监会对分众传媒和其董事长江南春进行调查。
2013年5月,分众传媒被迫在美国下市。美国证监会对分众传媒和其董事长江南春财务造假,欺骗股民的起诉继续进行。
2015年9月,美国证监会对分众传媒和其董事长江南春起诉后,分众传媒和江南春躲在中国,拒绝合作,而中美之间没有引渡协议。
由于分众传媒已在美国下市,美国证监会对分众传媒和其董事长江南春的起诉最终以江南春支付五千五百万美元(大约3.8亿人民币)罚款结束。
由于法律地域限制,美国证监会对外国公民的起诉常以罚款为结局。例如香港东亚银行董事长李国宝以内幕交易被美国证监会起诉,以交纳两千四百万美元 (约1.66亿人民币)罚款逃脱牢狱之灾。
而对可以出庭的美国人就要有牢狱之灾。例如美国企业家Martha Stewart因仅仅四万五千美元(约31万人民币)的内幕交易,被美国证监会起诉。结果判5个月有期徒刑。
问题是:为什么在美国涉嫌财务造假,被美国证监会起诉的公司,在美国退市后却能在中国借壳上市?
一位参与分众传媒投资的基金经理说,他知道,分众传媒是假的,但某某的参与确保了公司能在中国上市。中国证监会将肯定给予批准。
一位银行家参与了下市程序,并提供贷款给分众传媒。他说:我们的尽职调查小组认定,分众传媒是欺诈,但我们的高级管理层坚持要向他们提供贷款。其投资者之间可能有一些高官及太子级人物。
中国媒体,从未报导分众传媒涉嫌欺诈。反而中国媒体都报导说,中国欢迎这些海外退市公司“回到祖国怀抱“。没有人报导为什么他们被退市。
好的公司,如腾讯和百度,不必从香港和美国股市退市。
面对如此多的分众传媒涉嫌欺诈的事实和证据,中国证监会视而不见,批准其借壳上市,为什么!
利用他们的特权欺骗了外国股民,再来欺骗中国股民。
分众传媒在中国借壳上市后,其市值已经下跌超过1000亿元。可怜的中国股民!
金融业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腐败会持续多久?
中国股民应该意识到,有更多的外国退市公司正在中国等待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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