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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孝义:调查组3天内查明举报线索,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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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在整理换届人选的把关材料时,任某的名字又一次出现在眼前,使我不由地回忆起去年发生的一件事。

那是去年3月的一天,我召集有关科室,对10名拟提拔为乡(镇)长或街道办主任的干部人选进行联合会审。当提到某街道办党委副书记任某时,信访室的同志说:“有他的情况反映”,同时出示了一封举报信。

信上反映,任某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并利用职权向服务对象收取好处费。尽管是匿名举报,但多年的工作经验告诉我,信上反映的内容并不笼统,具有一定的可查性。

但这时,距离向组织部门回复廉政意见只剩下3天时间,如果展开调查,3天恐怕来不及。于是有同志提出,不如先回复组织部门,建议暂缓提名,待问题查清后再作答复。

然而,我考虑到此次人选的岗位特殊、机会难得,如果不及时查清问题,提名人选有可能就会被搁置下来,不利于干部的成长,也可能会让组织错失一名合适的人选。

“换届是大事,牵扯干部的政治生命,必须拿事实证据说话。如果失实就澄清,如果属实就必须拿下。”反复考虑后,我下定决心,查!

调查组当天就成立了。为争取时间,快查快结,调查组决定兵分三路:一路人深入到任某分管辖区内的企业,开展走访调查,了解是否有任某收取好处费的情况;一路去市工商局调取企业注册信息,看从中能否找到蛛丝马迹;一路走访任某的同事,看他们是否知道任某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调查组同时约定,3天内必须查个水落石出。

两天后的晚上,3个组的调查人员到我的办公室汇总情况。第一组调查人员在走访中了解到,一家企业曾得到任某暗示,到他家开设的劳保用品公司购买物品。“他家开设的公司?”这一句话,让我感到问题就要浮出水面。而另外两组的调查结果更坐实了任某的违纪问题: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任某的妻子高某注册成立了一家安全防护品商贸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注册的联络员就是任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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