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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案失焦带给台湾的几点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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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前党工李明哲前段时间被大陆公安部门逮捕,罪名是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从其登陆失联接受调查开始,围绕着该案的是是非非成一直成为媒体热议的焦点。期间,除了岛内少数政客不由分说的口诛笔伐,更上演李明哲妻子高调救夫的“感人大戏”,众声喧哗,好是热闹!

其实早在事件发生之初,大陆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已经回应得很清楚,李明哲被拘捕是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但个别媒体却置若罔闻,使出惯用的套路伎俩,什么“中共政权如此鸭霸”“民主无罪啦”“要对岸给个说法”云云。

与此同时,李明哲的妻子也在台湾人权团体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她说:“避免李明哲被中共当局任意罗织罪名,现在虽然无法拯救丈夫的躯体,但一定要捍卫李明哲的尊严。”某报纸更以《野蛮中国胡扯国安,乱抓维权台人》为题大作文章。在这样一场疯狂的政治秀下,李明哲案本身的是非曲直早已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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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妻子赴美寻求帮助(图源:中央社)

诚如一些人所说,民进党前党工李明哲长期从事NGO(非政府组织)维权事务,曾透过网络分享民主和人权思维。但事发至今,究竟有哪个NGO组织为其澄清身份?在全台公愤之余,又是否有媒体证实了李明哲是被哪家“神隐”社团收编在册?若对以上问题三缄其口、一无所知,就“未审先判”,出于对中国大陆集权、不民主的既有印象,直接将李明哲案定义为对岸对维权人士的打压迫害,未免有预设立场之嫌。

2016年4月28日,大陆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并明确2017年开始实施。这部法律明确规定,所有非政府组织在境内的活动必须登记、备案和合法。一旦认定境外NGO不利国安,可强制取消其活动,并对组织代表进行约谈;若有“危害国家安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等情况,将列入不受欢迎名单,不准在陆设代表机构。

这部法律或有不完善之处,但是任何人每到一地尊重当地法律,难道不是普世价值?作为NGO组织成员的李明哲以及那些以普世价值之名大肆借该案抨击中共的人士难道不明白? 还有台湾某报头版评论脑力激荡,认为李明哲案是大陆方面针对台湾说有5000“共谍”在岛内的回应,结合之前有陆生因“间谍案”被抓,无疑是对岸的报复行为。这样的想法未免高估了台湾的“爆点”效应,也低估了大陆的应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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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对保障李明哲的合法权益作出回应(图源:新华社)

更有甚者展现文青论述,认为李明哲案让两岸民众心理距离越来越远。这种担忧不乏道理,只是在以此理由要求对岸时,一些台湾政治人物亦要自省。须知,当大陆民众带着“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的满心期待,却看到的是冲击议会、瘫痪议事的少数暴力、政府对陆客火烧车事件的麻木与冷漠,那对他们是不是一次触及心灵的“震撼教育”?两岸民众的心理距离又会不会因此渐行渐远?

当然对于大陆方面来说,无论是基于两岸关系考虑,还是遵从依法治国精神,均应依法保障李明哲应有的合法权益,给予及时的医疗照顾。对此,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在早前的记者会上已给出正面的回应。

而对少数台湾媒体和个别政客来说,与其渲染悲情、义愤填膺,倒不如冷静下来,将议题聚焦李明哲案本身,少一些臆想,而这或许更有助于还原事件真相, 减少社会舆论的误读与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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