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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原董事长涉受贿被立案侦查 此前因爆炸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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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检察院依法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汝民(正局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 据报道,2015年8月12日,天津港爆发火灾爆炸,造成165人遇难。其后,天津港集团一批高层落马,其中就包括于汝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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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历:

1968.09----1972.04天津港务局第三作业区工人;

1972.04----1975.08上海海运学院起重运输机械系起重运输机械专业学习;

1975.08----1983.03天津港务局第三、第五作业区机电科技术员、副科长;

1983.03----1984.08天津港务局第五作业区副主任;

1984.08----1984.09 天津港务局集装箱公司副经理;

1984.09----1985.03 天津港务局第五作业区代主任;

1985.03----1986.03 天津港务局第四港埠公司总经理;

1986.03----1988.10 天津港务局局长助理;

1988.10----1996.07 天津港务局副局长;

1996.07----2000.09 天津港务局副局长,天津港保税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正局级)(1994.09―1997.04 在上海海运学院水运管理系运输管理工程专业学习,获工学硕士学位);

2000.09----2002.06 天津港务局副局长,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局级)(其间:2001.03―2001.07 在中央党校进修二班学习);

2002.06----2004.05 天津港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4.05----2007.10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副董事长;

2007.10---- 天津市委滨海新区工委副书记,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3年退休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汝民被开除党籍

据天津市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纪委对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于汝民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于汝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天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天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于汝民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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