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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老板说了算 港保安员:标时立法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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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13日通过“缩水版”合约工时方案,估有55万人可享法定超时工资补偿。月入9100港元(以下同)、每日工作8.5小时的保安员,属方案的“受惠一群”,但有指前线保安员合约都是老板决定,员工无从选择,指方案“不切实际”,吁政府直接就标准工时立法,才是“真正保障”。

明报报导,职工盟理事余美云在商场任职外判保安,当通宵更的她每日工作8.5小时,原本月入只得8600元,因今年调整最低工资至每小时34.5元,5月起月薪可增至9100元。余称,讽刺地她“有幸成为受保障的一群”,但新政策完全没有保障到雇员,“一切规条由老板订定,我们只可选择是否签约,如为生活、为活口,无论合约内容如何,我们都要接受,政府给了什么保障我们?”

余美云说,任保安员好多时候都是12小时工作,按最低工资计算,最少月入1.2万元,质疑现时订出的1.1万元界线“帮到多少人”,斥责政府的建议不切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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