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飞即放死”,围绕萤火虫商展和活体售卖的争议仍在发酵。
近日,部分供货商所声称的“萤火虫系人工养殖”被爆造假后,检疫证明也被指涉嫌造假。
6月14日,江西宁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回应相关质疑称,此前因检疫人员对法律法规的误读,当地检疫站为萤火虫经营人员出具了检疫合格证明,但2016年7月1日实施电子出证后,(供货商的)检疫证明来源渠道未知。宁都县畜牧局熊姓局长向澎湃新闻证实了上述信息,她也负责主管宁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被认为是国内捕捉贩卖萤火虫的一大源头。《北京青年报》此前报道,网售萤火虫活体的虫源大多来自江西宁都县,多名宁都县商家常以“持有养殖证”的名义,让买家“放心”,但当地相关部门未审批过“萤火虫养殖证”。
6月14日,萤火虫生态线联合发起人岳桦向澎湃新闻表示,今年5月24日,江苏连云港有组织者计划举办萤火虫放飞活动,志愿者现场提出质疑后,主办方表示活动引进萤火虫手续合法,并出示一张手写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该证明显示货主为“何健明”,货源地为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签发日期为2017年。
岳桦还在今年株洲萤火虫商演活动主办方处看到了货主信息、启运地点相同的手写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货主都是‘何健明’,但株洲活动的证明签发日期是2016年,明显过期了”。
岳桦表示,据其了解,上述货主“何健明”是目前国内萤火虫生意的“巨头”,有许多“虫头”(收购萤火虫的中间人)为其收货。
因两份证明的公章关键部位均有模糊,无法看清证明系哪家单位所开,志愿者怀疑货主私刻公章伪造证明,并向宁都县动物检疫部门反映情况。
6月14日,岳桦收到宁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我县对萤火虫出具检疫证明的回复》的信息。
该回复称,宁都县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站工作人员于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就萤火虫曾出具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但在2016年7月1日以后,对跨省调运动物全部实行电子出证后,发现县里黄陂和梅江两镇基层站对萤火虫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时进行口头通知,予以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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