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人社部:拟允许在内地未就业未就读的台港澳居民参保

声明:本文转载自 「界面网」,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6月15日,针对台湾同胞关注的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相关问题,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有关负责人介绍,正在研究制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同时,为减轻在内地未就业、未就读的台、港、澳居民在大陆居住的后顾之忧,促进生活便利化,《暂行办法》考虑将上述人员纳入适用范围,允许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补助由各级财政承担。

文章配图

​以下为人社部网站全文:

针对台湾同胞关注的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相关问题,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近期正在研究起草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相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

问:对于台胞普遍关注的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人社部是否有出台相关政策的计划,具体工作安排是怎样的? 

答:为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有关工作,保障在内地居住、就业和就学的台港澳居民社会保险权益,我部正在研究制定《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目前,《暂行办法》已在部内和系统多次征求意见,并正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地方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在梳理各方反馈意见基础上,对《暂行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履行相应立法程序,适时发布实施。

问:《暂行办法》对台湾居民社会保险权利义务进行规范,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