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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困局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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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一名女子在路上惨遭车辆两次碾压的事件引发海内外舆论关注。网络视频显示,事发在夜晚,光线较暗。女子被一辆车撞倒后约1分钟,又遭另一辆车的二次碾压。期间,过往车辆和20余名路人纷纷减速绕行,竟无一人救助女子或提醒过往车辆注意。最终,肇事逃逸车辆逃逸,该女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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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生命就这样在冷漠中陨灭,而这样的悲剧已非第一次发生。早在2011年,广东佛山2岁小女孩“小悦悦”也在路上遭两次碾压,事发7分钟内18名路人视而不见,就曾引发舆论的道德大讨论、大反思,然而时隔6年悲剧再度上演,不禁让人追问,中国社会真的已冷漠至此吗?

一方面,官方与民间需集体反思;另一方面,引发“老人摔倒能不能扶”争议的彭宇案类似事件不断见诸媒体。部分“该出手时就出手”的人陷入了或大或小的麻烦,最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碾压了恻隐之心成为社会普遍心态,于是见死不救成为一种现象。

这个困局该怎么破?显然,只有道德的批判过于苍白,且有“站着说话腰不疼”之嫌。

需要看到,健全的法制保障而非道德反思,才是普通公民扶危济困的保护伞。美欧国家推行的《善良的撒玛利亚人法》就有这样的先例。其法律的目的是给伤者、病人的自愿救助者免除责任,使人做好事时没有后顾之忧,不用担心因过失造成伤亡而遭到追究,从而鼓励旁观者对伤病人施以帮助。

近年来,中国也为此做出了一些努力。在公众的持续关注下,深圳率先推出了救助行为保护法规,其中最大亮点就是规定助人行为原则上将被免责,并由被救助人承担举证责任。2016年11月,被称为“好人法”的《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也正式实施。然而,这些条文还只是地方法规,尚未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同时,对于这些条文的实施情况,鉴于此前的“经验教训”,民众仍持观望态度。“好人法”需不断地去发挥保护好人的具体作用,让好人有好报重新成为社会共识,才能重塑社会价值和规范。

今天的中国,物质文明的突飞猛进与精神境界的不相匹配困扰着全社会。对当局而言,需要打补丁的法律法规缺口不少,但无论如何,这不能成为社会公众见死不救的借口。

希望这次舆论在痛斥完那些冷漠者后,公民不会成为“键盘侠式”的“冷漠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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