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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不扶 彭宇案真相 最高法:他承认撞了老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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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路人对遇险者作壁上观的类似新闻不断在中国各地反复上演。“扶不扶”仿佛成了一个困扰人们多年的中国式难题。2006年,南京老太太王秀芝被撞倒,她指认撞人者是扶她的彭宇。法院认定彭宇与老太相撞并无不妥,彭宇被判赔,但表示不服。京华时报报导,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文,还原彭宇案真相,事隔多年后,彭宇承认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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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老太太王秀芝一家人被民众和媒体团团围住。(取材自新京报/视觉中国)

“彭宇案”是2006年11月20日发生于南京市的一起引起极大争议的民事诉讼案。当日,王秀芝在一公交站台等车时,被撞倒摔成骨折。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彭宇,并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人民币(约1.9万美元)。法院认为,这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但当事人对受害人损失应适当补偿,故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万5876.6元。彭宇表示不服判决,舆论一边倒地站在彭宇一边,对老太一片骂声。

最高法最近发文再谈“彭宇案”,“还原真相”指出,从法院搜集的证据来看,一审法院认定彭宇与老太太相撞并无不妥;而且,时隔多年后,彭宇自己也承认当年确实和老太太发生过冲撞。

香港经济日报报导,网友对最高法所谓真相并不认同,纷指当年法官质疑当事人若无撞人却将对方送医是不合情理的逻辑,才令人心寒,认为法官这结论给无数撞车党树立信心。

不过,不少网友认为,案件真相是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法官的态度,指“你没有撞他,你为什么要扶她?你为什么送她上医院?”的逻辑才是核心。

有人认为,最高法十年了才想起说这事,已经太迟了,此事引发的社会问题已太严重, 很多老先生、老太太因为这个事,学会做撞车党。还有人称,每到关键时刻,关键证据就丢失,质疑公信力何在。

新京报评论文章指出, 此案该反思的,本不该是要不要扶老人这样一个简单问题,而是一系列法律问题,比如,为何一审时,警方将能证明彭宇撞人的关键证词给丢失了;比如,为何一审法官进行过多“常理性分析”,而不是依靠法理、证据说话;再比如,为什么二审法院当时面对这样一起引起舆论轩然大波的案件,居然让双方签了保密协议等。

文章说,正是由于本案在关键证据、法官舆情处理等方面存在着重大失误,才令一桩简单的民事案件,上升为一桩事关道德滑坡、司法不公的舆论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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